12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规要正式开始施行,它们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呢?和小布来看看吧~
浙江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从12月1日起,浙江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办法》
管理评价工作四年为一个周期,每年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由省建设厅组织相关部门与专家进行抽查。原则上一个评价周期内,对每个风景名胜区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查。
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风景名胜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风景名胜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01
12月1日起微信信用卡还款超5000元将收费
11月7日,腾讯财付通对微信信用卡还款收费规则进行了调整:自2017年12月1日起,微信信用卡业务对每位用户每个自然月累计还款额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0.1%进行收费(最低0.1元),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仍然免费。
02
12月1日起进口关税再下调 这些货品零税率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从12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唇膏、眼影、香水等化妆品关税由10%降至5%,咖啡机、智能马桶盖由32%降至10%,矿泉水由20%降至10%……
此次降税产品的一大特点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覆盖面广、降幅明显,涵盖食品、保健品等消费品,共涉及187项商品,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03
12月1日起网络云盘涉黄可追刑责
最高法和最高检对外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对于网络云盘涉淫秽色情的法律适用问题给予明确说明。
《批复》指出,在追究刑事责任时,鉴于网络云盘的特点,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04
12月1日起办中医诊所取消审批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中医诊所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办法》规定,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将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
05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对机关、人民团体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楼堂馆所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06
《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志愿服务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
《条例》规定,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07
国家食药监总局:
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集中受理
12月1日起,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
本次调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业务将包括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补充申请等。
08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和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线路设计规范》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09
质检总局扩大授权检疫审批动植物产品范围并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
质检总局决定扩大《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部分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公告》有关授权审批的动植物产品范围,并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公告》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1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取消合同备案和税款清算
《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指出税务部门将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其中,在减少办税负担方面,取消合同备案和取消税款清算,简并需报送的报表资料。
11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
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机构可根据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工作需要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报请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
国家林业局应当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依法对受委托机关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林业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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