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5日讯 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关于试行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浙江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改革。这项改革意义重大。它意味着我国医院几十年未变的收费模式要发生巨大的改变,这个改变和每一个人休戚相关。同时也意味着浙江医改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正式踏入深水区。
传统的医疗收费模式是按照服务项目收费,医院给你提供了多少服务,你就得付多少钱。表面看起来非常公平,但却有可能导致某些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过度医疗。
单病种收费模式是抵制过度治疗,提高医疗质量的一剂良药。单病种收费就是按照每个疾病的诊断,评估出治疗该疾病大概需要多少费用,然后统一打包给医疗单位。从而既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小病大治,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通俗地说,单病种收费就好比顾客到饭店里吃饭,事先告诉饭店老板,我只有100元钱,你今天中餐必须给我吃饱,还必须保证基本营养和卫生,至于怎么安排是你饭店的事情。
比如,急性阑尾炎,医保规定最多支付13200元,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了这个额度,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如果医疗费用只花了10000元,那么医院就多积余3200元。医院考虑到经济效益,只能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过度医疗,要病人早些痊愈出院。医疗按病种收费,也是国际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的通用手段。
单病种付费可能会“动了很多人的奶酪”。但要记住,医疗不是产业,公立医院要“不忘初心”,这个初心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让他们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很多人对这项改革可能会提出种种顾虑,比如:医院会不会推诿一些复杂疑难疾病呢?医院会不会在医疗上“缺斤短两”呢?会不会病还没好就要求病人出院呢?会不会“无中生有”多填几个疾病的诊断呢?
一项政策的出台,不可能十全十美。在具体施行中肯定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只能在实践中予以完善。我们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儿”。我们期待这项改革,能在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过度医疗,杜绝医保浪费,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作者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康复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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