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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没修订的电动车国标即将更新 和浙江人啥关系
2018年01月16日 21:08:54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李鹏

  1月16日,国家工信部在其官网上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也意味着,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即将迎来重大更新。电动车生产领域也将迎来新一轮转型升级。

  据介绍,相比“老国标”,新的规范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并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作出要求。

  新规范的制定有何意义?和浙江人又有啥关系?

  火灾实验表明:电动车燃烧的半个小时内,房间内最高可达1300℃。

  浙江电动车年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

  平均每10人就有3人骑电动车

  近年来,电动车因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等优点已成为大家短途代步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浙江是全国电动车主要生产基地和消费大省。据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统计,全省电动车年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800余万辆。

  如果按照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590万人来粗略计算,浙江平均每10人就有3人拥有电动车。

  可以说,电动车行业的高速发展既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也为浙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浙江50%的交通事故起数

  1/4左右的火灾死亡人数与电动车有关

  不过,由于电动彻行业良莠不齐且驾驶人安全意识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由电动车引起的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频发,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伤害和巨大损失。

  记者了解到,2017年1月8日的杭州登云路商铺火灾、4月11日的杭州三墩民房火灾、7月10日的台州三门民房火灾等,都是电动车起火引发的亡人火灾。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电动车火灾死亡人数已占浙江火灾死亡总人数四分之一左右。电动车火灾已成浙江消防安全痛点。

  除火灾外,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底,浙江发生的涉及电动车事故,分别占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01%和35.23%。

  在杭州一个路口的现场教育点,几名骑电动车车违法的市民正在抄写交规。

  电动车技术标准10多年未修订

  车子本身的质量缺陷是主要元凶之一

  电动车引起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就是产品技术标准滞后,导致行业无序发展。

  记者了解到,此前,电动车生产所依据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十多年一直未作修订,其对速度、整车重量、骑行功能等技术参数的设定已不能满足当前广大消费者希望跑得快、载得多、行得远等实际需求,导致现有国家标准与现实需求之间的长期冲突。

  而为迎合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生产厂家非法生产、经营商家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而据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专家表示,在诱发电动车火灾的众多因素中,车子本身的质量缺陷是主要元凶之一。

  尽管国家层面的技术标准多年未更新,但浙江在规范电动车管理方面,已经采取诸多措施。在立法环节,2017年5月1日,浙江省首部、全国第二部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实施。2016年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为消防执法提供了更具完善的依据。

  在产销环节,浙江早在1998年就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登记管理,并保持了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质监、工商部门一直将电动车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近两年,省质监局共监督抽查生产环节产品321批次,省工商局共抽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184批次,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经营者均依法处理。

  在使用环节,各级消防部门大力推进物防技防措施在电动车日常管控中的运用。目前已安装智能充电桩42128个,一定程度降低了火灾风险。各级交管部门通过加强对群众行车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一次火灾事故后,烧成残骸的电动车“骨架”。

  浙企参与新规范起草

  新规范有助加强电动车事故“源头防控”

  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咨询专家组专家、浙江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孙伯春表示,加强源头防控是预防电动车火灾的有效办法之一。

  而新标准的更新出台,无疑有助于加强电动车事故“源头防控”。1月6日公示的新规范的起草单位,就有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新规范增加了车速蓄电池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据了解,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据介绍,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标签: 电动车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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