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开辟了“三农”工作新局面,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围绕“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踏上新的征程
(作者:浙江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局长 王杰)
历时三年多的浙江省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主要普查结果为全面准确把握“三农”基本省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普查结果显示, 2007年以来的十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开辟了“三农”工作新局面,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现代农业基础增强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省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坚持以创新发展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的众多难题,构建起新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支持体系,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基础不断增强,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上起到了“带好头、领好向”的作用。
(一)农业集聚、集约发展。10年来,浙江把推进农业集聚发展作为农业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持续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农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努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应用,农业产业基础不断增强。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合计总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2;标准农田中一等田占比已达40%以上;深入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通过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农业装备覆盖率、渗透率。耕地流转加快, 2016年,全省农业经营户674.1万户,农业经营人员527.8万人,平均每户0.78人,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每户1.51人,而与此同时,规模经营户每户从业人员为3.43人,高于全国平均每户3.24人的水平,集聚、集约经营特点明显。
(二)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强。普查显示,2016年末,全省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1.2万眼,排灌站数量4.0万个;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种植面积45.1千公顷;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1.0%,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99.0%。
(三)农业机械化达到较高水平、设施农业快速发展。普查显示, 2016年末,全省拖拉机6.9万台,小型拖拉机比十年前减少,大型拖拉机比十年前增长;联合收获机0.9万台,比十年前增长9.8%;播种机0.5万台,排灌动力机械16.9万套;大棚、温室等农业设施较快增长,全省温室占地面积2.5千公顷,比2006年末增长212.5%,大棚(不包括中小棚)占地面积57.5千公顷,增长95.6%。
(四)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2016年,小学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比重为47.9%,比2006年低7.9个百分点;初中程度的比重为36.1%,比2006年高10.1个百分点;高中或中专程度的比重为6.6%,比2006年提高3.7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程度的比重为1.2%,比2006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五)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近年来,我省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大量涌现。普查显示,2016年末,全省农业经营单位11.3万个,比2006年增长172.3%。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16年末,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4万个。
(六)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迅速。普查显示,2016年耕地规模化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重为41.7%,比全国的28.6%高出13个百分点。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所占比重为21.0%;农业经营单位所占比重为20.7%。规模化养殖生猪存栏占全省生猪存栏总数的比重为83.9%,远高于全国62.9%的水平。
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
浙江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从根源上、区域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并注重抓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
(一)乡、村组织数量减少。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乡、村组织数量减少。2016年末,全省乡、镇、街道等各类涉农乡级单位1302个,比2006年减少12.6%;村委会、居委会等涉农村级单位28452个,减少14.6%。
(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16年末,全省通公路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达到99.9%,比2006年提高2.3个百分点;通村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的村所占比重为79.6%,比全国高3.2个百分点,比2006年提高3.3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的村比重为92.5%,比全国高11.6个百分点,比2006年提高26.1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比重为96.4%,比全国高34.5个百分点。百分百的自然村实现通电、通电话;安装有线电视的村比重为99.2%,98.4%的村通宽带互联网。有98.6%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比全国高24.7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达89.8%。
(三)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全面进步。2016年末,全省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所占比重为97.5%,比2006年提高67.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38.3个百分点。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比重为62.5%,比2006年提高40.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水平21.2个百分点。有卫生室等医疗站点的村比重为49.9%,其他用乡镇卫生院、周边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服务,农村医疗服务全覆盖。
(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2016年,全省开展旅游接待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10.1%,比全国高一倍。农村电商由无到有,2016年全省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不包括代收代寄的小卖部、便利店和无人值守的各类配送柜)的村达36.5%,均大幅高于全国。有近2500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4000个农业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
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浙江主动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重点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一是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居第一。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866元,比全国平均高10503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二位,省(区)第一位。自1985年起,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已连续32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37:1缩小到2016年的2.07:1;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2016年为10169元,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从2012年的2.78:1缩小到2.25:1。
(二)农户住房条件改善。普查显示,2016年末,99.6%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比2006年提高0.5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1个百分点。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农户占比为81.2%,下降6.6个百分点;拥有2处和3处住房的农户所占比重分别为17.0%和1.4%,分别提高6.5和0.7个百分点,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拥有商品房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14.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而10年前购买商品房的农户还很少。有八成农户住房为砖混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质量明显提高。
(三)饮用水更加安全。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显著改善。2016年,有88.8%的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远高于全国47.7%的水平,比2006年提高29.5个百分点。
(四)生活能源更加清洁。农民生活用能源由历史上主要使用柴草和煤为主,逐渐转变为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更为清洁的能源,生活方式更为绿色生态。2016年,农户生活能源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95.5%,主要使用电的占69.9%,分别比全国高46.2和11.3个百分点。
(五)卫生设施条件改善。2016年,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有809.5万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93%,远高于全国36.2%的水平;使用卫生旱厕的13.3万户,仅占1.5%,远低于全国12.4%的水平。
(六)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大增。2016年,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47.5台,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达2006年的7倍之多;彩色电视机172.1台,远高于全国的115.2台,增加56.8台;电脑64.9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是2006年的6倍多;手机260.3部,比全国高16部,比2006年翻一番。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辉煌成就,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腿,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开启了乡村振兴的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围绕“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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