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秦正长 通讯员 李锋)原先缴纳1亿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等,现在三年只需缴纳三四百万元的工程履约保险,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改革为企业减负,宁波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PPP项目负责人心情大好。
3月23日上午,全省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现场会在宁波召开,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地分享了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推进情况。
宁波市2015年10月在房建和市政行业率先启动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推出工程投标、建设合同履约、业主合同款支付、建设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5个保证金保险,开启了保险在宁波市工程担保市场的“破冰之旅”。经过两年多试点,宁波市工程综合保险业务从无到有,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截至2017年底,近900家建筑企业投保6094单,为企业实际减负约2.43亿元,有效激发了建筑市场活力,受到了建筑业企业,特别是融资相对困难的中小企业的积极欢迎。
破解精装修的隐患
针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成品装修时质量防控不到位,交付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缺陷较多,保修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住宅产权人要求,引发频繁质量投诉的现状,宁波市以住宅工程为切入点,探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将会缺陷保险试点。2017年10月,宁波印发《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一是明确建设单位为投保人,住宅的实体质量为保险内容,住宅产权人为被保险人;二是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过程管理,重点突出对质量通病的管控;三是保险机构对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的质量承担保修义务,设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和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提供专业、高效的维修服务。试点内容分从项目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和只承保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保险内容涉及结构整体质量、构件质量、超出规范允许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破损等以及设备安装和装修等9项,通过保险机构的过程管理去控制和事后维保去弥补。目前6个项目开展试点,6家开发商、4家保险机构和4家监理企业参与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工作。
释放企业大量流动资金
据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朱永斌介绍,推进建设领域工程综合保险是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已经出台五份部门联合文件,政府行政部门、保险公司、第三方风控以及建筑业企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已经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的地市,保险公司开始应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的平台数据,根据企业在当地的资信状况实施差别化承保条件,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建筑企业缴纳的4类保证金(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保留的投标、履约、质量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800.33亿元,其中近80.4%以现金形式缴纳,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综合保险提供了较之现金、银行保函更为节约有效的担保方式,减负作用明显。至去年底,宁波市共承保建设工程综合保费6224万元,承保额48.82亿元,为企业实现减负2.43亿元;温州市共承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4466单,保额14.36亿元。绍兴市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程综合保险,至今已经签单46起,保费171万元,涉保工程造价额度近30亿元;台州于去年底发文,已经签了民工工资支付保险30万元。
保险业的“风口”
会上,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代表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发言。两年来,该中心承保建设工程综合保险6094单,累计为建筑企业释放各类保证金48.82亿元,为建筑企业减负约2.43亿元。
而据省保监局的相关统计,目前国寿财险、长安责任、平安财险、大地财险、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等6家公司参与业务经营,2017年实现保费收入3458.21万元,承保9540笔,提供风险保障130.79亿元,未发生赔付。
此次会议明确,最迟9月底前,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地区和区块。
要加快构建工程综合保险体制机制。和省金融、发改、保监等部门一起修订完善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指标体系,细化保险公司制度建设、人才队伍、技术创新、风控能力、见索即赔以及成效等方面指标。围绕建筑业“四个转型”和综合保险五个险种,制定出台《关于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的指导意见》等相应政策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综合发挥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为全面推进综合保险提供保障。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建立保险和风控指导费率范围,依法查处保险机构低价过度竞争、服务理赔质量低下等行为。同时构建其标准、考评、组织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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