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前,今天上午,省公安厅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毒情形势报告。
去年以来,浙江不断加强禁毒工作,持续严打毒品犯罪,有力遏制了毒品需求,全力深化毒品治理,各项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省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毒品治理攻坚期”的态势仍没有根本改变。翻看这份报告,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注意到,以“笑气”等为代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第三代毒品”或实验室毒品)正悄然入侵,青少年群体尤其容易“中招”。
全省公安机关去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800余起
打击毒品犯罪,浙江警方非常拼。近日,杭州下城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特大吸贩毒案件。
2017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涉嫌在下城区贩卖冰毒。经初查,嫌疑人陈某浮出了水面。随着侦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涉案人员众多,且涉及外省。鉴于案情重大,下城分局联合杭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侦查。
专案组通过侦查发现,陈某的毒品,来源于湖北的汪某某,她以贩养吸,和陈某一样在杭州本地的“毒圈”内颇有名气。
不过,专案组通过侦查发现,汪某某和陈某面对杭州扫黑除恶的严打环境,心存畏惧心理,因此他们想方设法逃避打击。陈某等人通过“埋地雷”的方式,通过提前放置毒品,以及通过叫人代售快递的方式运送毒品,来掩护自己的贩毒行为。
2018年3月,鉴于150余名吸贩毒人员的身份已经明确,专案组认为收网时机已经成熟,布置方案,兵分两路进行抓捕。
3月7日早上4点,在省厅禁毒总队统一协调下,杭州市公安局抽调400余名警力,分成82个小组进行收网行动。 至此,全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该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查获冰毒200余克、冰毒片剂200颗,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吸贩毒网络团伙。
据统计,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800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60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300余公斤;共查获吸毒人员38000余人次,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12000余人、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13000余人、作出责令社区康复决定6000余人。
在全省吸毒人员中,以男性居多,占85%,女性占15%;从年龄上来看,35岁以下(含35岁)占55%;36岁到59岁占44.6%;60岁以上占0.4%。
笑气等“第三代毒品”已悄然入侵
除了海洛因、冰毒、麻古等人们熟知的毒品,报告还指出,近年来,新型毒品滥用情形时有发现。在警方的执法实践中,陆续查获含有管制毒品成分、以饮料等伪装形式出现的新型毒品,比如笑气。
去年,一篇名为《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的文章,在网上引发超过10万次点击。文章主人公林娜(化名)说,她和不少留学生都吸过笑气,大家管这叫做“打气球”,吸完后,感觉脑袋里在蹦迪一样,两三个月里,花掉了几十万元“打气球”,然后脾气变得暴躁,因为毒素排不出去,前胸和肚子都长出红色小包。更严重的是,她双腿时常觉得无力,站不起来,像瘫痪了一样,甚至昏迷过去。一次等到好友找上门来,发现她已经严重到失禁,最终她被父母接回国。
专家称,笑气即一氧化二氮,少量吸入会引起神志错乱、谵妄,如果长时间暴露于一氧化二氮中,将会导致智力、视听功能障碍,降低肌肉的收缩能力。
可怕的是,这类毒品已经悄然入侵。今年4月4日,云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笑气”案。法庭当庭宣判,犯罪嫌疑人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这也是国内首例宣判的非法经营“笑气”刑案。
尽管“笑气”的毒性堪比毒品,但治理却呈现盲区,其尚未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只是将其作为普通的化学品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安监等部门负责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
由于此类案件在全国并无先例,云和县警方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追诉。
揭开绚丽外衣下的恐怖真面目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第三代毒品”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或全新设计和筛选而获得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危害性。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物流寄递业便利条件,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国际制贩毒犯罪集团不断研制、获取和走私、交易,并在世界范围迅猛蔓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流行滥用,不仅严重影响吸食者人体健康,还易引发危害社会治安等恶劣后果。
下面我们就来揭开这些隐藏在绚丽外衣下的恐怖真面目:
彩虹烟外形和平日的香烟很像也是由纸盒包装的,但这是一种新型毒品!
人吸食彩虹烟的时候会产生特殊烟雾,色彩斑斓,乍一看还挺酷炫,甚至还自带香气,很容易哄骗很多未成年人购买。
新型毒品“奶茶”呈白色粉末状,冲调后即可吸食。这种仅靠喝的毒品,其致幻效果却与摇头丸不相上下。
“跳跳糖”遇水即溶、即冲即饮,与各种饮品混合后口味都不发生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这种新型毒品后劲很强,可能持续两天让大脑处于兴奋中。
“开心果”是近两年从泰国流入的一种新型毒品,主要成分是冰毒,其外形是粉红色颗粒,像毒品“摇头丸”。“开心果”可不是零食,而是比一种摇头丸还厉害的新型毒品,其毒性和危害性比“摇头丸”更甚。“开心果”这类新型毒品,有着强烈的“心瘾”。
咔哇潮饮又名神仙水,属于我国的管制类麻醉药品,学名“伽马-羟基丁丙酯”,是一种无色亦无味的液体,有白色粉末、药片、胶囊这几种类型,一般是胶囊状和喷雾状。
不同于其他的毒品,“紫水”原料看似对身体没有任何坏处,甚至还能混合出好看的颜色和水果味的口感,让人容易放下警惕。但因为有着较强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对人体的危害其实并不亚于大麻、冰毒等我们早就听说过的毒品。在美国,“紫水”早已臭名昭著,而在国内,这类毒品却悄然兴起,女性们外出聚会时,一定要留意。
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刘静告诉记者,当前,以合成大麻素类、芬太尼类为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欧美国家出现严重滥用为题,我国滥用情况还不明显,我省也没有发现流行滥用情况。根据前期案件线索现实,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活动大量借助互联网和国际物流便利条件,暗中进行。浙江具有可能滋生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的土壤和条件,近年也陆续发现非法研制、交易和走私出口等活动迹象,所以我们有必要及早予以防范,将可能发生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危害扼制在始发阶段,萌芽阶段。
据了解,2015年10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禁毒办联合制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正式施行,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017年,公安部、国家食药监局、国家卫计委联合两度发出公告,增加列管8种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依据。
今后,我省将继续通过加强源头管理,遏制非法流通,实施动态监测等手段,进一步斩断“毒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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