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省委、省政府将数字经济列为“一号工程”,提出大力发展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2017年,浙江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9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7.8%,位居全国前列。未来,浙江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需进一步凝聚共识,避免出现“四化”现象。
数字经济发展要避免“企业小众化”。浙江互联网经济发展强劲,因而,常有人误以为发展数字经济就是发展以阿里巴巴、网易杭州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实际上,当前发展数字经济的重点是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各级政府应针对信息化投入回报周期长、转换成本高、试错成本大的特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负担。加快布局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传统产业平台化发展提供新型应用基础设施;着力培育一大批成本低、服务好、产品过硬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积极引导企业逐步实现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发展要避免“主体高新化”。在中国的数字经济版图中,浙江异军突起,涌现了海康威视、新华三等一批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由此,许多人以为发展数字经济就是发展ICT产业。实际上,以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广泛渗透形成的融合部分,才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主体。2017年,我省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达1.5万亿元,是基础部分的三倍,涌现了中国巨石、正泰集团等一大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接下来,要全力支持领军企业对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鼓励企业平台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在从顶层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时,要考虑到各个行业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特征与需求,因“业”制宜地助力行业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要避免“行业工业化”。随着制造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化、振兴实体经济的不断推进,许多人认为数字化转型就是数字技术与工业领域深度融合。实际上,数字化转型涵盖全部一二三产业,且渗透率呈现出三产高于二产、二产高于一产的特征。我省“三农”、制造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接下来,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科学制定、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优化信息消费大环境,积极推动通信、物流、支付、售后等全过程降成本,为一二三产业全面数字化转型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以及鼓励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数字经济发展要避免“发展区域化”。从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可以发现,数字经济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当前,我省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的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较快,杭州的数字经济全国领先。在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时,部分地市尚存在认识不足,认为发展数字经济是杭州、宁波等地的工作,缺乏发展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接下来,我省将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同时成立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全省各地要合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新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未来,浙江将充分发挥信息经济和“互联网+”先发优势,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和数字经济创新中心、新型贸易中心、新兴金融中心,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强大支撑。(作者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张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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