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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我省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2018年06月29日 10:44:5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龚婵婵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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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6月29日讯(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龚婵婵 金晶)今天上午,经省编办批准,我省三级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同步挂牌成立,这也是全国首家聚焦公益保护和诉讼活动监督的举报中心。

  据了解,“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由检察机关原“职务犯罪举报中心”更名而来,是省检察院面对去年以来检察机关职能大调整、检察工作面临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未来检察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据介绍,举报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和诉讼违法控告线索。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等七大类事项。

  为方便群众举报,浙江检察机关还开通了12309举报受理热线电话,并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受理大厅。此外,群众还可通过来信、12309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举报线索。举报中心对举报、控告内容以及举报人、控告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举报人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将酌情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取证、违法使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涉案款物不规范管理、超期办案、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轿正等方面问题,向侦查、审判和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建议2177件次。去年7月1日浙江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至今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6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46件,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5件。

  “当前,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行为大量存在,公益保护刻不容缓,检察机关迫切需要人民群众及时对相关领域公益损害进行举报。同时,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对公正执法司法的期望越来越高。”省检察院负责人说,全省检察机关将把受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线索作为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以百姓的关切点作为监督重点和方向,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努力提供更加符合人民需要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标签: 公益;检察机关;浙江;举报中心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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