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月谈》报道,虽然我国近年来多次提出要清理规范洋地名,但受经济利益驱使、迎合崇洋心态等影响,洋地名依然广泛存在。在全国范围内,“曼哈顿”“巴黎”“塞纳河”“威尼斯”“地中海”“加州”等成为高频洋地名。在网络地图平台上搜索,各地地名、道路、机构名中,含有“曼哈顿”字样的达千余处,含有“巴黎”等字样的更多。
对于洋地名泛滥现象,网上嘲讽的段子不少。比如有段子说,早上在“威尼斯”起床,中午到“维也纳”办事,晚上在“曼哈顿”吃饭逛街,不出城也能“周游世界”。或者在纽约路招一辆出租车去“卡迪亚”小区,在“地中海公园”漫步,很多城市足不出户就能“欧洲一日游”了。但这究竟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洋地名泛滥,简直到了让人搞不清楚何处是故乡的地步。
不是说绝对不能用洋地名,但因为地名中饱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承载着居民对本地文化的认同感,洋地名泛滥严重削弱了这种认同感和文化传承。
我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并在199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各地方近年来也逐步建立地名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即便如此,洋地名命名、使用依然活跃,凸显管理的约束力和有效性不足。近些年来,全国各地也掀起过多次清理洋地名的活动,但事后的整治,单就梳理地名而言就意味着海量的工作。比如沈阳从2015年7月开始开展了第二次地名普查,要修改“大、洋、怪、重”等洋地名、洋楼盘名,但是遇到了很大的难题。首先,已有小区改名要征求居民意见。如果小区名改了,公交站名也要改,改名还涉及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都需要更改,这不是短时期能够完成的,给各方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目前各地法规制度虽然不断完善,比如,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更改地名最高罚款为1万元。但国家层面的地名管理规章体系仍停留在上世纪,已经明显不符合当前需求,亟待调整完善,推动高位立法。值得思索的是,是否应当在第一道关口就把好关,相关的地名管理部门就该硬起来,把那些“洋地名”拦在门外。因为在起名的环节而不是在房子造好了、小区住满人之后加强监督管理,这样会省力省心也有效得多。
所以,应在法律法规层面、部门联动层面继续推进探索,推动民政与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协调沟通,明确乱用洋地名的法律责任、执法主体和执法保障措施,更重要的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和严格审验制度,在程序上严防洋地名泛滥,在源头上就将这股洋地名的歪风给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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