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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18年11月19日 22:37:57 来源: 清廉舟山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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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舟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18年11月18日,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查处一起网络传播谣言案件。经查,2018年11月,舟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海峰捏造不实信息,通过微信发给多人,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林海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丧失党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指出,林海峰有关问题的查处反映出舟山市个别党员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衷于猎奇“小道消息”,捏造拼凑事实,传播不实言论,严重损害政治生态,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时刻反躬自省。

  通报强调,网络不是纪外之地、法外之地,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必须认清网络谣言的危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严格对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的负面清单,自觉规范网络行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鉴别力,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同时,还要积极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坚决抵制错误言论和不实信息,共同维护网络健康秩序。

  (原标题《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编辑郭滢聪)


标签: 党员干部;领导干部;网络行为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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