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乡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要注重基础,筑牢乡土文化的根基;注重传承,提升乡土文化的内涵;注重引领,用乡土文化培育乡风文明;注重人才,充实弘扬乡土文化的力量。
按照省委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的部署,在省政协副主席吴晶的带领下,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就“弘扬乡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课题,先后到湖州、温州、丽水等地调研,听取有关市、县、乡镇关于乡土文化发展情况介绍以及相关意见建议,考察了当地街道社区、乡镇村庄等地方和单位,并就如何看待乡土文化、弘扬乡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展开探讨,集智建言,献计献策。
一、基本情况
乡土文化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内涵丰富。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一方文化熏陶一方人。“义利并重、工商皆本”是浙江的“乡土文化基因”,让浙江人传承了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的创业创新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应该说得益于浙江大地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底蕴,孕育出浙江文化,形成浙江精神。比如,“说尽千言万语、走遍千山万水、历经千难万险、吃尽千辛万苦”的“四千四万”精神。这种精神植根于浙江大地、源自于历史传承、立足于群众自发、契合于时代特征;正是浙江人民在长期的乡村劳作和生产中积累和孕育出来的优秀乡土文化的生动体现,一直激励着浙江人民不断创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挖掘、弘扬乡土文化,乡土文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基本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尤其是以整合、改建或新建等方式打造的特色鲜明的农村文化礼堂,成为一道亮丽的乡村文化风景线。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建成10000家农村文化礼堂,一些有条件的村设立了村史馆、农耕文化馆以及特色馆等。在特色文化的挖掘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间文史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各地依托乡村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挖掘与弘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在文化礼堂内设立励志廊、村史廊、荣誉廊,创设开蒙礼、孝老礼等礼仪活动,积极开展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孝德文化、戏曲文化、运河文化、渔俗文化等活动。一大批乡贤回归故里,积极参与家乡建设,乡风文明得以弘扬,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的创业创新精神得以传承,不断谱写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问题
一是乡土文化保护意识淡薄。一些人对传统乡土文化了解不够,保护意识越来越淡薄,忽视了特色文化的重要性,不懂得传承本地区或者本民族的特色文化,传统文化正日渐被其他文化所同化。加之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重物质、轻文化,重开发、轻保护的功利主义,导致许多传统乡土文化长期处于被忽视、被轻视的地位。
二是一些乡土文化遗产保护不够。许多乡土文化遗产就在民众当中,而民众没有直接广泛参与到保护乡土文化的行列中来,乡土文化因为缺乏民众的积极参与而逐渐衰落。有的村庄在建设中没有很好保护古建筑;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够,一些传统技艺受市场的影响濒临失传。
三是旧习俗有所抬头。受传统思想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旧习俗有所抬头。比如,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迷信等陋习屡禁不止,人情消费愈演愈烈,等等。这些不良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呼声强烈。
四是乡土文化人才缺乏。从事、研究乡土文化的专业人才缺乏是普遍现象。县级以下从事文化工作的干部,大多不是音乐、美术专业学校毕业,传统文化知识薄弱。乡土文化搜集、整理、调研和保护工作繁重辛苦,工作流程复杂,相关人员的工作热情不是很高。
三、建议与对策
弘扬乡土文化,对于促进乡村文化建设,激发浙江大地创业创新热情,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一)注重基础,筑牢乡土文化的根基
提高对乡土文化保护的认识。正视乡土文化危机,重塑乡土文化情感。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通过教育、宣传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公众和全社会对乡土文化重视程度和传承保护意识,培养公众对乡土文化认同,增强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更好地发挥乡土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着力提升农民素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扎根乡村、有乡土情怀的新农民。
建立并完善乡土文化保护机制。对当地的自然生态保护进行长远规划,对古建筑实行保护并且完善配套设施,在实施合乡并镇并村时,组织专家对当地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论证。加强相关立法,严惩破坏乡土文化的行为。同时设置合理有效的专项资金,保证乡土文化传承和保护中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保护文化地标。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的共生性保护模式,是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有效途径。收集有历史意义和传承价值的物器,传承乡村文脉。有条件的村可设立村志馆、农耕文化馆,编写村志,通过生活实物,记录下历代村民生活的轨迹,用地方文物来反映厚重的历史文化、打造文化地标。
(二)注重传承,提升乡土文化的内涵
发挥民俗文化作用。积极利用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的正能量,把传统道德约束与村民自律、村组织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和谐稳定;使优秀民俗成为乡村公共活动的平台资源,在文化上有传承,在发展中有凝聚和认同;在自觉传承民风民俗的基础上发展产业,使农民在家门口致富,使乡村成为宜业宜居的新家园。
传承各种传统技艺,包括一些手工艺、民间文学艺术、杂技艺术等。国家规定小学生在毕业的时候都必须掌握一门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技能,目的就在于让优秀乡土文化代代相传。可在中小学加强乡土历史文化教育工作,开发乡土历史文化教材,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基地,开设当地乡土文化以及传统技艺课程,并把此项要求纳入学校考核体系,让中小学生增强乡土文化认同感。
深入挖掘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建设一批农村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展示馆,搭建保护传承展示交流平台,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农村传统工艺项目纳入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培养乡村特色非遗品牌,增强乡村活力。推进非遗抢救性记录,采录农村濒危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档案。
打造乡土品牌。做好文化遗产的展演、展示活动,保护好文化遗产,着力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地方乡土文化品牌,把乡土文化融入乡村旅游之中,使乡土文化以活态化的方式得到更好传承和保护。
(三)注重引领,用乡土文化培育乡风文明
用好农村文化礼堂。充分发挥现有农村文化礼堂作用,以通俗易懂、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实践。围绕移风易俗、诚信建设,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融入乡村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大力弘扬浙商精神和浙江精神。把浙商精神和浙江精神作为新时代乡土文化和乡风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重塑农村人文、生态、宜耕宜读的美好生活方式,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社会氛围。
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带头培育和树立良好的家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争当家庭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发挥旗帜引领作用,从而促进乡风更文明。
发挥新乡贤作用。培育新乡贤文化,德高望重的退休还乡官员、耕读故土的贤人志士、农村的优秀基层干部、家乡的道德模范和热爱家乡、反哺桑梓的企业家等都属于“新乡贤”范畴。要积极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搭建乡贤议事平台,建立乡贤联络机制,畅通乡贤与乡村信息的互联互通,激发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的内驱力。
(四)注重人才,充实弘扬乡土文化的力量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并专岗专职,选好配优文化站站长,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加强村级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建立一支“留得住、用得上、能干事”的本土文化人才队伍。加强乡村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通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扶持开展传习活动等,培养一批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加强基层民营院团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民营院团的扶持力度,鼓励通过送戏进万村等,传承发展戏曲艺术,促进乡村文明。加强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建设,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文化团队、协会,发挥乡村文化热心人、文化骨干的作用。加强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优秀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引导群众文化辅导员深入乡村开展志愿服务。创新开展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将其纳入各级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加强考核和管理,选送优秀乡土文化人才到文化艺术院校深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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