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王枫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8年12月19日 07:33:13
来源:
浙江在线
关于同意王枫等同志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
浙江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8年12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调整,同意王枫、王征、王奇文、任淑女(女)、佟桂莉(女)、赵树梅(女)、龚和艳(女)、梁群、蒋伟峰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
标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同志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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