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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责 净化政治生态
——我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浙江系列报道之一
2019年01月10日 06:29:06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黄也倩

  编者按: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之年。省委以上率下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审时度势作出建设清廉浙江的决定,管党有力,治党有效,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今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展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中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新形势下,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一年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深入探索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重点任务为督促推动联系地区和单位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度创新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和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积极作为。

  聚焦政治监督

  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首先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工作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省党代会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扶贫惠农、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督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地见效。

  一组数据彰显力度。一年间,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75件,党纪政务处分309人,同比分别增长73%和95.6%;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453起,处理783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2278名领导干部因对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管不力受到问责。

  净化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要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尤其要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

  为尽快把握被联系单位、地区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出台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实施意见,各纪检监察室强化分析研判,认真落实,按照季评、半年评、年底终评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分析评估。

  让“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起主体责任。2018年5月22日,省纪委连续第4年召开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议会议,多位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当面接受评议。有没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选好干部;有没有下大力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没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情、查纠“四风”问题等情况,成为每位“考生”的“必答题”。

  实施精准“画像”

  对联系地区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是抓好日常监督、长期监督题中的应有之义。

  除了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全面地对联系地区和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外,省纪委省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的许多“自选动作”,也在实践中被大胆试用。

  省纪委省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探索在相关省直党群政法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并探索派驻机构联合监督,研究制订相关制度规定。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组织各省属高校、企业纪委书记逐个向省纪委省监委分管领导和室负责人“当面应考”;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通过与联系市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外,还“出其不意”开展抽查核实;第七纪检监察室将监督触角向区县延伸,分批前往部分县(市、区)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2017年全面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动态管理已有档案,2018年共对省委组织部征求意见的84名干部研究提出了党风廉政意见……

  一系列专项执纪监督检查同步运用。2018年10月,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导调研;次月,对派驻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一张网”情况监督检查;12月,对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重点抽查核实……这是改革后监督检查部门探索开展的一种全新监督模式——相较常规巡视更偏向“短平快”,围绕某一阶段的某一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发现和查处一批问题,形成专门监督检查评估情况报告,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更大效果。

  虽然组成人员不多,持续时间不长,但具体工作讲求细实。2018年4月,第三纪检监察室联合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深入浙江海洋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活动,共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53个,廉政风险22个,提出意见建议20条,在相关高校引起强烈震动。

  强化成果运用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就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情况通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实现红脸出汗的目的。”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最近,因函询回复与外围线索核查存在较大出入,省纪委省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对一名省管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在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看来,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问题,但尚未达到应受纪律处分程度的,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可以督促相关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为确保谈话函询工作真正起到警示警醒效果,我省监督检查部门还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分类处置。

  据统计,2018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5138人次,比上年增长25.9%,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68.2%、21%、5.5%和5.3%,真正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履行到位。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亦成共识。2018年,全省共对794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43个党组织、1000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21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比上年分别增长99.5%、87%、56%和82.2%。

  问责板子打下去,以理想信念为主的警示教育也紧跟其上。2018年11月28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翁云翔、金谷、钱巨炎、李雪平等4人为反面典型,剖析其违纪违法原因,要求省属企业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严以律己,进一步深入推进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力求查办一起案件、整改一类问题、净化一方政治生态。

标签: 清廉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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