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5日讯“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年,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发力
拍蝇惩贪动真格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贿赂200万余元,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王西村原村委会主任程立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3个月挪用资金2074万元,永康市下园朱农贸综合市场开发服务部原出纳胡春洁被永康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基层腐败也可能成为损害党执政基础的“大祸害”。2018年,浙江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打虎高招频出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面群众“痛点”,坚决整治和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统计,2018年,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96起,处理36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9人。
各地纷纷结合实际,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问题的全方位扫描。衢州通过巡察发现问题1389个,移交问题线索221件,查办102人次;临安对8个镇街94个村(社区)交叉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79条,作出组织、问责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29人……
一个个具体的数字,一件件生动的事例表明,浙江拍蝇惩贪动真格、见真效。“老虎”“苍蝇”一起抓,有腐必惩,换来的是人民群众对党更坚定的信心。
专项治理
回应民生热点难点
2018年4月,省纪委通报6起“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蔡学通,龙港分中心原主任梁亦旭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桐乡市崇福镇党委、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及10名责任人员在“三改一拆”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等。
2018年8月,省纪委通报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江山市贺村镇人大副主席、棠坂溪贺村镇段二级河长毛水芳等2人在“全域剿灭劣Ⅴ类水体行动”中履职不力问题;临海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站长陈广照等4人违规现场监测采样问题等。
不破不立,先破而后立。2018年,省纪委直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同“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省委省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解决困扰群众的难点和堵点。
2018年,浙江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重点,深化专项治理,精准发力,为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和高质量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提供纪律保障。全省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3起,处理783人,党纪政务处分501人,组织处理293人,问责254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此外,浙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8年,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20起,党纪政务处分148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94人。
层层加压
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治理“微腐败”,关键是要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使县、乡党委真正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18年,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为切入点,将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4830立方米垃圾“沉睡”地下达3个月之久不被清理,温岭市8名领导干部因监管失责、处置不力等问题被问责;纵容下属“翘班”,桐庐县7名干部受到通报批评等处理;湖州南浔华欣印染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严重,7名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被不同程度问责……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公职人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自2018年6月省纪委开设《以案说责》栏目以来,全省已有30个县(市、区)依次对本地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报道。
2018年7月,伴随着全省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设置和人员任职工作,监察工作正式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目前各地各单位已相继出台了覆盖机关、村居、学校、医院、国企、民企等各个领域的清廉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相关领域基层公权力的运行,把精准监督向基层拓展,确保基层公权力运行不再任性。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