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省委扫黑除恶行动部署安排,2018年7月以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成立专案组,依纪依法查办杭州市滨江区以虞关荣为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11名涉案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经查:
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滨江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慎非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常委、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原局长凌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滨江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来国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徐杰(案发前已辞职)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党组书记田少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浦沿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总指挥来国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副调研员、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翁建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赵荣良(曾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指挥部总指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洪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罪。
日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省纪委省监委依纪依法对上述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对本案涉及的其他党员、公职人员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省纪委省监委已交由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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