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8日讯 以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持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发挥政府在绿色发展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市场体制机制创新,激活资本的生态活力,促进市场的绿色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经济绿色发展报告2018》,浙江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一,成为美丽中国的先行者和示范者,开辟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地方实践的新境界。
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实施和深化“八八战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绿色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保证绿色发展的公共服务供给。
首先,确立“生态优先”的价值导向,重构政府生态职能的实现方式,做到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手段,提高政府的生态服务能力,将生态资源转变成“富民资本”。
其次,将绿色发展纳入政府的决策,建立和健全生态可持续发展制度,提高政府在绿色发展中的导向性作用,实施绿色考核机制,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推进绿色发展向纵深发展。
环境资源同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一样,是有价值的经济资源。浙江积极推进市场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自然资源、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绿色发展中积极利用资本的市场化作用,将生态环境资源推向市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激发资本在生态治理中的市场活力。
通过多年实践,浙江在生态保护补偿、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矿业权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和实践,并取得了成功经验。尤其是在全面推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保护足额补偿、环境损害赔偿与保险等方面,力推市场机制创新,有效激活了资本的生态活力,有力促进了美丽浙江建设,引领地方绿色发展实践。
坚持全方位全地域持续推进,打出绿色发展组合拳,保证绿色发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建设全域大花园、打造特色小镇,在社会需求、环境健康和经济繁荣之间寻求平衡。
绿色发展必须坚持整体施策,形成全方位全地域持续推进机制。浙江在绿色发展实践中,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实际问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现实需要,打出绿色发展组合拳,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使浙江农村从“一处美”迈向“一片美”,从“一时美”走向“持久美”,从“形态美”跨向“制度美”;持续开展“811”环保专项行动,保证了浙江省环境保护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实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破解浙江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
浙江的大花园建设着眼于全域美、整体美、协调美,旨在打造“风景成片、风景随行、风景入忆”全域大景区。通过大花园建设,打造优势互补的生态产业链,解决产业条块分割、资源浪费和污染集中的生态问题,实现不同产业跨区域的生态联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截至2018年9月,浙江省先后分四批创建了135个省级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建设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三态融合”发展的重要原则,其中生态元素是小镇最有魅力的元素之一。生态特色小镇与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交相辉映,催生和吸引了一大批新型生态企业,成为“两美”浙江新景区。大花园和特色小镇的建设实践,有力促进了地方产业的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绿色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生态保护统一战线,绘就绿色发展“最大同心圆”。
制度是理念方针得以贯彻和实施的保障,浙江在具体实践中,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源头严防。提高企业进驻的环境门槛,将高污染、重污染企业、拒之门外,实现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
二是坚持过程严管。完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及时发布河流水质、空气质量、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信息“黑名单”,加大环保失信信息的曝光力度。
三是落实后果严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达到区域环境保护目标、污染减排目标、环境质量目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生态危害问责,实现绿色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积极整合社会团体资源,推进绿色发展的社会机制改革与创新。据统计,浙江现有民间环保组织75家,总体上数量较多、机构较为健全、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浙江各级政府在推进绿色发展过程中,积极调动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生态参与意识,促进公众更好地参与环保、监督环保,将公众的意愿、热情、智慧转化成生态治理的具体行动。
【作者单位: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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