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政经新闻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04月02日 06:08:3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杭州4月2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标签: 湖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美丽乡村;立法法;浙江省;会议;条例 责任编辑: 金林杰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