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浙江法制报记者 李洁)从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的民警说唱,到小山村里家家户户门前的春联;从网格员走进居民家中面对面宣传,到社区律师开展生动有趣的法治讲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坚持把宣传发动群众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探索有效宣传方式,创新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4月2日,杭州市公安局下沙分局民警自创的扫黑除恶说唱视频《警察说3》引爆了微信朋友圈。网友直呼:这样的宣传有创意,接地气,大家都明了。创作者之一、杭州市公安局下沙分局闻潮派出所民警吕斌说,希望用年轻人乐于接受的方式,传递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定决心。
同一天晚上7时许,湖州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格员吴春雷,走进太湖龙之梦乐园项目工地,利用项目部的视频广播室,给2000多名工人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漫宣传片。“工友们白天都在工地上干活,前期给他们发放宣传资料,感觉效果不是很理想,我就晚上多跑跑。”吴春雷说。看完宣传片,50多岁的工人老刘随手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我识字不多,看了影片里说的,才真正知道什么是‘扫黑除恶’,有线索大家可以通过3个电话举报……”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扫黑除恶意义何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创新宣传方式,将这些问题逐一解答。杭州市上城区运用大电子屏,播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益广告,传递了党委、政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宁波通过网络向全市人民发出《全市扫黑除恶倡议书》,短短一天时间内就有4.8万余人参与;丽水策划实施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扫黑除恶、参与扫黑除恶;衢州发动各村(社区)利用基层治理“组团联村、网格支部、党员联户”3个全覆盖,推动党员进村入户发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全省不少地方和部门还开展扫黑除恶集中走访宣传活动,鼓励、引导群众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嘉兴专门下发指导意见,选派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中的党员担任全市村(社区)“平安书记”,充实基层法治力量,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实现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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