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四个舟山”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我市启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安全是生产的底线、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竞争力、推动力。
为助力“五大会战”、护航“四个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舟山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明显减少,与2016年相比,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4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5%。
三年行动如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如何防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怎么提升?近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话了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
问 :为什么要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答: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事故防范能力和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十二年保持“零增长”,为新区开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尽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安全生产事故总数仍处高位,另一方面,渔业船舶、水上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目前,我市在册登记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万多家,渔业和运输船舶达1万余艘,机动车20多万辆,地下石油管道、城市燃气管道长达900公里,石油储罐总量超过2500万立方米,还有大量的高层建筑、商场超市、老旧寺庙庵堂和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这些生产主体的安全监管压力不小。
今后五年,是新区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绿色石化、LNG加注站、波音737飞机完工和交付中心、中澳产业园、宁波舟山港主通道等一大批在建项目将加快建设,新招引的一批批项目也将加速落地,开工上马。可以预判,今后塔吊林立、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将更为常见,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也必将越来越大。
此次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旨在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舟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以及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的精神,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降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为全面建设“四个舟山”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问 :全面降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两大核心任务。对此,市安委会将如何分步推进?
答:首先,我们将以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等4个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查隐患、治反复为主,推进全面清查、重点攻坚、长效建设三方面重点工作。
今年,全面排查、梳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点。2018年6月底前,由各牵头部门负责,优先制定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2018年底前,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对企业实行分级差别化监管。
重点攻坚以2018-2019年时间段为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深化辖区、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和区域治理。重点整治企业反复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区域性、系统性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三年行动的始终。
其次,以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7个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风险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为主,高标准深化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事故遏制工作。
具体包括规范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底线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等。
问 :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控,从何入手?
答:我们将全力抓好7个重点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键工作,相关领域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危险化学品领域:构建危化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探索和实施安全风险日志管理制度,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加快推进舟山陆海联勤救援基地建设和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船舶修造领域:制定推广《舟山市船舶修造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暂行),建立健全船舶修造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渔业船舶领域:创新渔业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体系,升级渔船卫星终端系统,探索应用AIS搜救应答器、落水人员示位标等技术,提高渔船防灾搜救能力。
水上交通领域:以“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固体散装船)为重点,严厉查处船舶无证运营、超风级、冒雾、超载和非客船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预控机制,推进“智慧港航”建设。
消防领域:建立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并强化技防措施,如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应用,大力推广安全用电工程、智慧用电系统。
城市运行领域:统筹城市地上和地下建设规划,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
特种设备领域:探索推进不同设备差异化分类监管,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
问 :安全生产也需要多方保障,这方面,接下来会有什么安排?
答:我们将从5个方面,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包括加强安全科技研究,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联合建设国际前沿水平的安全风险工程实验室,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制定市级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等。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一方面,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另一方面,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安全信息技术支持,包括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建立全天候实时监控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全面推广 “智慧交通”“智慧安居”“智慧电梯”等系统建设。
此外,还要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和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我们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及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难题。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起牵头责任,认真组织好本行业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各级安委办也要发挥协同指导、沟通联络、督查考核的作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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