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朗读交规、抄写《电动车上路“十须知”》、观看电动车事故警示片,或把自己的违法被处罚信息发微信朋友圈“自我曝光”……昨天上午,我市定海、新城、普陀等地交警在交通要道设置了违法现场教育点,对电动车违法行为除处罚之外,还提供多种形式的现场教育。这是我市自4月11日实施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以来,正式启用现场教育的方式,让违法者更深刻地了解法律法规与安全常识。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城千岛路和海天大道路口看见,有人骑着电动车或自行车带人、闯红灯、逆行等。一名年轻女子骑共享单车逆行被查后,把自己被教育处罚的过程编成信息发微信朋友圈:“今天逆行被交警蜀黍处罚了,大家别学我。 ”来自河南的李师傅,到舟山工作已一年多了,他抄完《电动车上路“十须知”》后说,以前不太重视,但这次抄写以后感触很深,感谢交警的这个做法,以后会注意安全骑车,尤其是不能闯红灯、逆行,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8时19分,一名“饿了么”蜂鸟外卖配送员闯红灯被拦下,他一边担心配送超时一边抓紧抄写教育须知,说下次再也不闯红灯了,珍惜时间珍惜生命。
定海新华书店门口路段虽然没有交通信号灯,但是逆行、带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也较多。交警逐辆拦下,当事人可选择接受现场教育的方式,现场观看8分钟的事故警示片,或抄写“十须知”。
据介绍,目前我市约有40万辆电动车,近几年我市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到事故总量的6成,而在造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则占到7成左右。电动车的行车秩序与出行安全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市的交通顽症。在去年全力治理的基础上,4月11日起,我市再次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的重点为“两非”车辆、人力三轮车安装助力装置、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醉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还将重点针对快递外卖、水产加工、建筑工地、菜场摊主、社区居民、家长学生、商场员工等电动车驾驶群体,开展电动车安全驾驶“心防”宣传教育。目前的现场教育形式为抄写、朗读《电动车上路“十须知”》,观看事故警示片、图板,转发微信朋友圈自我曝光等。下一步,我市将全方位开展大宣传、大警示、大曝光等社会化宣教警示活动。
记者了解到,由于夜间城区电动车的流量依然很大,交警部门也将不定期地在夜间开展整治,组织现场教育。近期还考虑在个别路口试点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对闯红灯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