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园内环境 整治公园乱象
我市将对28座城市公园“修容美颜”
整治包括修复破损设施、拆除违法搭建、完善公益服务等,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
整洁靓丽、优美舒适、文明和谐的公园是市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休闲处所,体现了城市人居环境品质。随着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今年我市将对28座公园进行集中整治,净化园内环境,整治公园乱象,提升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绿色福利。
列入今年整治任务的28座公园,包括定海的海山公园、海滨公园、东山公园、竹山公园等5座,普陀的东港海滨公园、莲花洋公园、北安公园等10座,岱山的仙州公园、儿童公园等4座,嵊泗的岛沁公园、双拥公园,新城的茶山浦公园、翁浦公园等6座,普陀山朱家尖的对面山公园等。 5月1日~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份为整治验收阶段,也就是说,今年10月底前,我市城市公园的“颜值”将焕然一新。
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市多处公园发现,违法搭建、管理房未按规划使用、基础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等问题较为突出。定海海山公园入口广场西侧的管理用房内堆放杂物,并未按规划开设便民服务,公厕管理用房被管理人员私用,门球场建园中园,防空洞内违法搭建养殖基地。普陀海滨公园内部分木质和大理石铺装破损。莲花洋公园、武岭湿地公园、东港海滨公园等多处涉嫌“会所”经营。新城的茶山浦公园、翁浦公园等管理用房空置,未按规划开设公益服务。
记者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了解到,前段时间,市整治办已对全市28座城市公园进行实地排摸,经检查梳理,主要存在的问题为:公园内的管理房多数被用于出租开店、堆放杂物、开设会所等,真正用于公园管理的很少。园内的房屋、护栏、座椅、地面、灯具及其他设施设备不同程度破损、油漆脱落,未及时修复。多处公园搭有违法建筑,用于堆放物品、商铺经营、体育活动场所等。许多公园无管理制度上墙,或者陈旧破损字迹模糊。公园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权属单位未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公园内环境秩序脏乱,有的公园绿地被用作菜地。
市整治办督导组建立了各个公园基本情况信息档案,梳理汇总了各个公园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督促各地整改落实。同时,市整治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实际,就如何规范公园管理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根据我市2018年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行动实施方案,列入整治的公园将明确公园管理责任主体,规范管理服务用房使用,强化公园绿线管制,确保公园美丽、干净、宜人的环境,实现公园健康永续发展。据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园内严禁私搭乱建,各种乱相必须限期清理,乱堆物的要清理,绿地种菜的要清理,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要清理。公园内各种陈旧破损的设备设施必须限期修复。严格公园经营管理,落实专人,严格规范管理,管理制度要上墙公布。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及追责。
据悉,四个县区和普朱管委会已对辖内的公园启动了整治行动,同时,强化公园日常管理,并着手制定长效机制,加强城市公园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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