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脸识别的技术门槛、成本越来越低,刷脸办事就像“毛细血管”一样遍布我们的衣食住行。回家进小区要刷脸、上下班打卡要刷脸、进商超被刷脸、打开手机APP还得刷脸……
“要不要刷?”“该不该刷?”“能不能刷?”人们的脑子里也冒出了一连串的问号。那么,刷脸真的都有必要吗?
一
刷脸作为一种人脸特征识别技术,因其便利性和准确性,被普遍作为身份信息的验证方式。但随着刷脸的过度应用,越来越多人感觉它好似一张无法逃离的“网”,在我们的生活中衍生出一些刷脸“怪相”。
不得不刷的“强制性”刷脸。越来越多的地方以智能改造、优化服务为由,把刷脸作为身份核验的唯一方式。看似没有要求必须刷脸,但不刷脸,场所就进不了,事情就办不好,服务就享受不了,让人很无奈。
今年“五一”小长假前,上海、杭州、广州的一些酒店取消入住“强制刷脸”的举措,受到许多网友点赞。可见,“入住必须先刷脸”“进门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霸王条款式的要求,已经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反感。
不知不觉的“被动式”刷脸。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踏进一家商场、迈入一家门店,第一时间“发现”我们的可能就是安装在角落、全自动运转的人脸识别摄像头,它们正悄悄抓取数据,分析消费者的行为特征。相较于指纹、虹膜等其他生物信息,人脸信息采集更加隐蔽,一些机构往往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肆意获取个人脸部信息。
无法逃离的“滥用化”刷脸。作为一项身份验证技术,刷脸最早被应用于安防监控、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公权力机关、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但近年来,刷脸在生活中的角角落落已经属于“烂大街”般的存在,通过有的电商平台就可购买相关产品,滥用化的趋势不容小觑。
图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二
原本应给予我们安全感的刷脸,现在却让人越来越没有安全感。面对刷脸,我们不禁要发出“三连问”:
一问,我的信息权益能保障吗?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益已经成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益。人脸特征信息因其可识别性强,具有不可更改性,属于最敏感的个人信息之一。但当下存在的种种刷脸乱象,严重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部分企业为了追求业绩更是要“脸”不顾“法”,屡屡踩红线。比如某地一汽车销售公司为了客流统计分析,在未取得同意、未明确告知的前提下,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照片超43万张,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二问,我的个人隐私还安全吗?当前,依据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技术已经能分析出个人行为、脸部情绪等信息,通过视频图像就能知晓大量的个人私密行为特征。同时,人脸信息还关联着身份、财产等各种隐私和权益,一旦人脸信息串联起个人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诸多大数据,就很容易被推断出生活轨迹、习惯等更多个人隐私。
有调查显示,有63.64%的受访者担忧“人脸信息泄露”,54.4%的受访者害怕“个人行踪被持续记录”。可见,公众对人脸识别的态度从刚开始的新奇和惊喜,逐步演变为担忧与焦虑。
三问,我的脸还属于自己吗?“要的话5毛一张打包带走,总共两万套,不议价”。有记者曾调查发现,一些网络从业者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照片等身份信息,一张“脸”只值5毛钱。而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人脸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可能给个人造成诸多网络安全风险。
更有甚者,利用AI换脸技术,实施敲诈勒索、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年初,一跨国公司的香港办事处遭受了高达1.8亿元的重大财务损失,就是源于一场深度AI造假技术的复杂骗局。当特有人脸不再具有唯一性,是我,也可能不是我,便很容易引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乃至为社会治理带来挑战。
公众正在通过刷脸进行身份验证 图源:“中国报道”微信公众号
三
刷脸这把“双刃剑”是信息时代技术发展高歌猛进的一个缩影。如何正确处理个人信息权益与数字技术的关系,如何保护与我们终生相随的敏感信息,笔者想到了三句话。
非必要不使用。有关学者分析,如果人脸信息等被不法分子获取,极有可能被用于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各类场所、机构不能任性妄为,必须要按照国家网信办相关意见所规定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且要有安全可靠的技术作保证。
相关部门也要管起来,多设几道卡,多把几道关,甚至加大执法力度。比如,要求通过脱敏保护、前端数据水印隐写等技术方式提升人脸数据处理安全性;有关平台也要加强人脸数据的安全存储技术,将其与其他身份信息实行隔离存储,以规避信息批量化泄漏的风险。
非必要不提供。信息化时代,人也具备数字属性,数字权益是人的基本权益。无可否认,数字化给我们带来了更便捷的生活,但我们始终要本着审慎的态度授权使用人脸数据,心里要始终绷紧个人信息保护这根弦。
比如,除政务服务、金融业务等办理确有需要外,尽量不提供个人人脸图像或者尽可能选择多重验证方式;不要把自己的照片随意上传至互联网平台,尽可能规避数字信息安全风险。
非必要不许可。在法律层面上,要为人脸识别技术使用划出红线,采取影响最小的方式,尽量限缩使用范围,规定严格的法定监管措施,即便要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也要保障人们的知情同意权。
2023年8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就是个很好的开端,其要求“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技术本身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但也不能放任不管,任其被随意应用,否则势必将大众置于集体“裸奔”的境地。在人人都被人工智能浪潮席卷的当下,更加应该为野蛮生长的刷脸技术戴上“紧箍咒”,捍卫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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