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呈爆炸式增长的时代,网络舆情的威力不容忽视。尤其在一些热点事件中,一句话、一张图、一段视频经过不同人群的互动与转发、碰撞与交锋,就可能形成舆情风暴,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产生重大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强化融合传播和交流互动,让正能量始终充盈网络空间”。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大量实践证明,准确研判舆情是科学处置舆情的基础和前提。与此同时,舆情研判“形式化”的问题也时有出现。
一
何谓舆情研判,目前尚没有形成统一定义。一般认为,它指的是当某一舆情信息在网上出现时,有关部门或机构根据对舆情原因、走势和网民情绪的分析、对自身应对资源和能力的研判,预估可能产生的结果,从而制定针对性方法举措。在具体实践中,个别地方、单位在开展舆情研判时存在“形式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满足于“形式到位”。当部分网友在一些地方论坛、小众平台或社交圈群开展小范围讨论,舆情的“种子”开始发芽,但尚未引起广泛关注。这一阶段通常也被认为是舆情研判的“黄金阶段”。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容易麻痹大意,该商议研判时选择“等等再说”,等到舆情发酵、炒热后,有关方面开始处置时,才开始通过邀请专家、召集会议等方式研判会商。至于解决的实际效果如何,有没有把握住舆情应对主动权,则不那么在意,难免存在“作秀”之嫌。
存在一定“留痕主义”。也有个别地方和单位认为,只要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机制,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舆情研判,就算完成了舆情研判工作,而对于舆情事件背后的动因、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则分析较少。舆情研判一旦流于形式,就极易导致误判,进而作出错误决策。比较典型的有,对网络舆情过度敏感,将网友的小规模批评、质疑等均当作重大舆情对待,浪费行政资源。还有的则表现为对舆情风险预估不足,以“避免引发恐慌”为由迟迟不作回应,结果反而导致舆情迅速进入“爆发期”。
舆情归因简单“一刀切”。个别地方存在这样一种“形式化”“套路化”倾向:在研判舆情发生原因时,缺乏深入具体的探究,而是一股脑归咎于网络社会“流量至上”、网民“无理取闹”等外在因素,试图以此证明“错不在我”。
不可否认,互联网上的确有一些人为了收割流量,不惜“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故意挑起矛盾、制造对立、炒作舆情。但也要看到,网络舆情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与事件本身的性质、网络环境、社会情绪等密切相关。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作出科学决策。
二
舆情研判“形式化”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找准症结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或是对舆情研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随着网络舆情对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面、各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一些领导干部对网络舆情迅速传播和发酵所带来的后果有所认识,但对于舆情研判在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清晰认知。有的甚至认为,信息社会中网络舆情本就在所难免,只有“闹大”才需要应对和处理,从而错过捕捉舆情信号、预警舆情风险、避免舆情爆发的最佳时机。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只是单纯把舆情研判理解为一个“规定动作”,只要这个“动作”完成了、“程序”到位了,出了事就是宣传网信部门的责任。
或是舆情研判的专业能力不足。舆情研判“形式化”与部分人的“本领恐慌”也脱不了关系。准确的舆情研判需要建立在对网络舆情规律和发展态势深入洞察的基础之上,一些领导干部虽然掌握了不少舆情管理知识,但在研判应对方面缺乏实际经验,有时难免出现研判失误的情况。比如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涉事单位未充分了解事实全貌和舆情反应,就仓促发声“定调”,结果引发公众广泛质疑,舆情回应以“翻车”收场。还有的地方发布官方通报态度生硬、高高在上,大玩“文字游戏”,实质问题避而不答,对网民深层情绪预估不足,不仅无法平息舆情,反而可能加剧舆情扩散。
或是政绩观扭曲忽视了群众诉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个别地方对待网络舆情满足于“不出事即可”,因此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如果传播范围不广,很少进行深入研判分析,要么久拖不决,要么敷衍回复,“迫使”网民反复发帖“求关注”“求转发”,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还有的则是无视网络舆情的复杂成因,妄图用“一种模板应对一百种舆情”,导致研判结果偏离客观事实。所有这些无不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发生错位,他们错误地将领导意见作为衡量群众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只要不被领导批评,工作就算“过关”了。
三
实践一再证明,科学有效地研判网络舆情,上连着舆情发现,下接着舆情应对,是做好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那么,舆情研判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机制化运作。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关键在于务实管用。少数单位在制定研判机制时绝大多数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既不结合当地实际,也没有细化的操作流程,这样的机制注定只能成为墙上“画”、壁上“花”。事实上,舆情研判机制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因而有学者将其比作“扎根于数据、信息、组织等多种支撑的行政‘肌体’上的决策‘神经系统’”。
比如,制定分级分类舆情研判指标,按照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酵趋势等启动不同的决策层级;再比如,科学的研判建立在涉事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舆情管理部门等共同会商的基础之上,结合“应对舆情”和“解决事情”,从根本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还比如,将舆情研判纳入重大决策或项目风险评估机制也至关重要,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改革、实施重大工程前,对舆情“燃点”“沸点”“爆点”进行充分评估、做足预案。
全程性研判。一些地方容易陷入这样的误区:或认为舆情有了一定规模才需要研判,或认为舆情进入处置阶段就不再需要研判了。但纵观多起网络舆情成功处置案例不难发现,舆情研判始终贯穿网络舆情工作全过程。比如,当发现舆情苗头时,就应该对其传播发酵的可能性进行研判,了解网上舆情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洞察舆情背后的动机,辨明是局部还是全面、偶发还是普遍、正常的批评建议还是恶意攻击抹黑等,决定是否需要启动预警、快速响应。当进入舆情应对阶段,根据舆情发展态势及时研判调整舆情处置策略。舆情平息后,仍需要进行追踪,对研判成效以及研判决策的落实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实质性意见。个别地方研判风险时头头是道,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无所不包,但当风险来临时却是纸上谈兵、原形毕露。在笔者看来,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真正把舆情研判视作舆情应对前的必备环节,而是将其看成是一项“务虚”的工作,只顾上演“语言的艺术”,却没有形成具体应对策略和举措。要知道,舆情研判只是手段,重在形成具体研判意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在很多舆情事件中,正是由于研判意见有误,导致回应失当、舆情“井喷”。避免舆情研判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就需要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善于应对,时不时上上网,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愿。
面对复杂的网络舆论生态,研判是否精准直接决定处置成效。防止舆情研判“形式化”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舆情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舆论环境和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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