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使备受人们关注的普通住房标准在我省得到了明确。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确定后,会对我省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楼市调控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
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何仲华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出台标准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引导各级政府和房地产企业多造一些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以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
他分析说,浙江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结构性矛盾,房产企业热衷于开发大户型、低密度、高价位的楼盘,相反,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却相对稀缺,使得许多中低收入购房者难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对政府部门而言,标准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执行标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非普通住宅,今后将一律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何仲华认为,这将使政策的调控作用显性化,继而起到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渐趋合理化的作用。
作用主要在抑制投机和投资
标准出台后,对购房者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
对照前不久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与以往的相关政策,记者发现,对购房者而言,普通商品房享受的优惠主要体现在税收上。
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契税。购房者购买普通商品房时需交纳成交总额1.5%的契税,是非普通商品房的一半;二是营业税。按照七部委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细细对比,不难发现,税收政策的调整,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短期炒作成本,遏制投机炒作,对为了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普通购房者而言,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开发商:将影响住房产品结构
6月1日起,依托该标准的相关政策将正式实施,受此影响,房产商在开发楼盘时又会有怎样的变化?
省内不少房产商认为,该标准出台后,将会对房产企业起到一个引导作用,引导企业改变自身产品结构。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立东认为,标准出台对开发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目前已建或者已建成但尚未售完的房子,可能会影响其销售。他打比方说,如果杭州市区一套130平方米、一套145平方米的房子在6月1日后同时销售,那超过140方的房子的销售肯定要受到影响;二是会对房产企业今后开发楼盘产生影响,企业会更多地建造一些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
尽管普遍认为标准出台后会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告别大户型商品房一统天下的市场格局,但也有开发商认为,楼盘开发主要还要看市场需求。购买力颇强的浙江人对中高档商品房的需求也十分旺盛,开发商依旧会开发一些非普通商品房,不过比例肯定会比以前有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