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省将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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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25日 07:07:3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经省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我省将对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的3966个项目进行规范和调整,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省在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在发展中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我省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是10多年前制定的,已经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也容易产生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的现象。对此,必须进行规范和调整。
我省这次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调整遵循“重在规范、加强监管、控制总量、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兼顾改革力度与群众承受程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力求达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我省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规范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做到规范、调整和整顿相结合。规范内容包括: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解决以往较多的分解项目收费、自立名目收费等问题;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批办法,解决新增项目过多、过乱、价格过高的问题;规范检验、检查收费行为;规范医用卫生材料收费,严格控制一次性材料差率。同时,逐步调整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关系,适当提高长期偏低、不能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较大幅度降低检查、化验及大型仪器治疗等价格标准。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调整以后,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整顿乱收费现象。
通过规范、调整、整顿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行为,我省将努力达到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疗费负担,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医药收入结构,推进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转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秦军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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