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酒店埭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对村主任自荐候选人的竞选演说品头论足。新华社王定昶摄
镇领导向通过“自荐海选”形式当选的新一届酒店埭村村委会主任吴法松(右)颁发证书。新华社王定昶摄
杭州市余杭区酒店埭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对村主任自荐候选人的竞选演说品头论足。
近年来,“村官”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贪污大案屡见不鲜。伴随着村官“权力狂想”的高涨,不少地方的村级选举出现了贿选和暴力选举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今年是包括浙江在内的一些地方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年。该如何遏制这“村官”腐败现象?记者最近在杭州市余杭区采访发现,这个区近些年力推一系列民主治村举措,唱响了村官“权力狂想”的终结曲。
“选举年奇迹”的背后
余杭区,2004年的人均GDP超过3500美元,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百强县(市)第20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区505个村庄于2003年合并为262个,减少了778名村干部,却没有因此出现上访事件。2004年,全区有140个区域调整后的村进行村委会直选,全部一次性成功,且未出现贿选和暴力选举等事件。今年上半年,另外122个村也顺利完成村委会直选。
“这简直是奇迹。”浙江省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宋扬和浙江大学从事基层民主研究的余逊达教授等人到余杭实地调查后感叹说,近些年,不少沿海发达地区农村村干部贿选、暴力选举等事件屡屡发生,而余杭农村在选举年却如此太平无事,的确了不起。
“奇迹”的背后是什么?在余杭农村采访时,一名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说出了心里话:“原来选上的村干部,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所以很多人把参选当成一项投资,花钱当干部,上任后再捞回来。可现在,村干部权力没以前大了,村里的事情都要大家定,没什么油水可捞,只有那些真心为村里办实事的人才会参选。”
余杭区委书记何关新告诉记者,越是富裕发达的农村,越有可能因利益而引发各种矛盾。余杭区许多村集体都很富裕,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村,因征地得到的补偿款多的上千万元,少的也有几百万元。前些年,不少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务纪律不严格、村干部腐败等问题成了村民信访的热点。2002年,余杭区纪检部门受理反映村级管理问题的信访件达129件次,占纪检监察举报总量的36.7%,涉及80余人,最后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有12人。
“一年就有12个村干部进了牢房,区委深受震动。”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宏儿告诉记者,“看来,仅搞‘投票换人’是远远不够的。”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村民在行使了选举权后,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其他民主权益仍得不到有效保障。
2002年,余杭区委决定,由区纪委牵头,建立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小组。在经过反复调研、总结试点经验后出台的《村务工作规则》,对村党组织、村委会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基本工作、财经管理、议事决策、民主监督、组织议事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多达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