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4日,雨夜,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内,交警部门两次接到行人被车撞的报警。奇怪的是,一路交警到达首起车祸现场时,人、车都已不在,而500米开外的第二起车祸现场,一行人已被撞死。事后证明,死者就是第一起车祸中的受害者。
昨天上午,这起发生在黄龙洞路口的连环车祸在省高院再审。此前,今年4月12日,第一辆车的肇事司机黄小峰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黄小峰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撞行人搬上自己的车后带离事故现场,并将其遗弃,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撞行人在第二辆车碾压前是否已经死亡,并不影响案件的性质。但黄小蜂和其辩护律师坚称没有将被撞行人带离现场后将其遗弃,因此就其行为来说只适应交通肇事罪,并希望法院能判处缓刑。
雨夜酒后驾车闯大祸
30岁的黄小峰原系西湖建设局职工。事发当晚,他与朋友聚会,喝了五六瓶啤酒后驾车回家。驾车行至曙光路陈经纶体育馆门口处时,与在斑马线上横过马路的一行人相撞,他看到行人头部撞至挡风玻璃后又飞了开去。黄小峰承认,撞人后自己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往前开。
黄小峰称,事后他有返回到事故现场找人,但没找到被撞的行人。7月15日凌晨零时30分,黄小峰到西湖交警大队投案自首。黄说自己之所以没有及时救人,一是心慌,二是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案发时驾车路过现场的出租车司机薛师傅向警方证实,当晚23时50分许,他听到身后车辆撞人的声音。随后看到在路口以西50米左右的地方有辆车调头,他记住了车号。薛师傅随即也跟着在路口西侧准备调头,绿灯后他就向东行驶返回事发现场。但当他调头回到陈经纶体育馆门口时,发现被撞后躺在地上的行人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肇事嫌疑车。而薛师傅从发现被撞人到调头往回走仅仅1分半钟。
第二辆车又压过行人
大约20分钟后,第二辆车又压上了这个行人。驶车的金某与朋友从酒吧出来后,沿黄龙体育中心环道准备经求是路方向出去。金某称,途中看见前方有一堆东西在地上,像是一堆垃圾,他就调整方向从这堆东西中间开过去。
金某开出去没几米路,就有保安说他车子下面有个人。旁边的人把车子抬起来,从车子前后轮中间拖出个人来,一动不动,也没有叫声。后经法医鉴定,死者系因头部遭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前后截然相反的供述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与陈经纶体育馆门口的被撞者为同一人。现场勘验记录表明,死者长裤上有草屑样物质,肇事车副驾驶室地面上也有草屑样物质。检方昨日在庭上表示,鉴定结论与黄小峰所供述的肇事后将被害人抬至副驾驶室不矛盾。
2004年7月16日,黄小峰被西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公诉人员出示了两份在黄小峰被采取措施前后的供述。
黄小峰在供述中说,交通肇事后他继续开车至红绿灯时调头返回出事地点,将尚能呻吟的伤者带离现场,并抛弃在黄龙体育中心一家酒吧附近的道路上,随后在女友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但在一审、二审过程中,黄小峰均表示否认,声称自己承认肇事后转移现场是情急之下编出来的,并且办案人员存在逼供行为。但这一说法被公诉人员驳回。公诉人员还在二审中补充了10份证人证言,以证实黄小峰转移过事故现场。
判决影响另一肇事司机
昨天上午,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对该案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根据《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吊销驾驶证。而故意杀人罪则是刑法中最重的罪名,黄小峰的辩护律师称,即使黄小峰在交通肇事后有转移现场,也要看车祸发生后行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当场死亡的,黄小峰转移现场的行为就是弃尸,其行为也不构成故意杀人。
二审判决还将影响到对第二辆肇事车司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