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民办教育与民营经济一样,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的标志性成就之一,目前全省共有1.1万所民办学校,在学校数量上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在学校资产上居全国各省区前列,在发展速度上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199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的名义对此前民间在发展民办教育中的制度创新给予充分肯定,成为全国其他省区推进民办教育的政策蓝本;2001年,长兴县在全国率先推出面向义务教育段贫困学生、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教育券”制度。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徐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