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确立社区卫生发展目标 3年后每家都有责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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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19日 14:14: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社区普通居民拥有“家庭医生”将不再是梦想。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到2007年,我市社区将基本实现“家家拥有社区责任医生,人人享受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确立3年发展目标
根据市政府有关缓解群众“就医难”问题的决定,我市将着力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目标是通过3年努力,建立起机构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07年底,以街道为单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100%,建成一批国家、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一个街道设一个服务中心
根据构建“十分钟服务圈”的要求,原则上一个街道或5万-10万服务人口设一个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万~1.5万服务人口或1公里左右服务半径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站可采用多元化举办方式,包括中心延伸下设、卫生室(医务室)改建、社会力量举办等。
给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全面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实施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随访和管理,重点控制严重危害社区居民健康的传染病。开设康复病房和家庭病床,提供慢性病人、伤残和肿瘤康复病人等后续住院治疗服务。
家家拥有社区责任医生
中心要在辖区范围内划分责任片区,确定由全科医护人员和预防保健人员组成的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公开服务承诺、通讯方式及监督电话,提供家庭出诊、家庭保健等服务。到2007年,我市社区将基本实现家家拥有社区责任医生,人人享受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医疗水平越来越高
到2007年底,每万人服务人口至少配备全科医生3~5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技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达50%以上。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服务质量接受居民评议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还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居民评议办法,街道和社区要定期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组织评议,听取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
来源:
宁波网-东南商报
作者:
许玉芬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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