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处方”看病,修车还能讨价还价……8月1日起,在杭州修车将享受更多的实惠和保障。
免费预检凭“处方”看病
从8月1日起,车主修车前可要求任一维修点进行预检,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由杭州市机动车服务局印发的“预检交接单”上,维修单位同时要提出维修方案以及所需的费用。如果消费者认同,则在签定委托书后维修单位再进行车辆维修;如果不满意,或觉得费用偏高,车主有权拿着这张“处方”,到其他维修单位“货比三家”,最终挑谁修车由车主自己定。
管理部门介绍,如果车主同意预检单位维修,维修过程又产生其他的费用,维修单位必须先征得车主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处理。
打破垄断维修价格全面放开
从8月1日起,机动车维修价格将放开。各维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但该价格必须在机动车管理局备案,并进行公示,价格上限是物价部门原先规定的标准,消费者们可以在标准之内与维修单位讨价还价。
管理部门同时要求维修单位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明码标价。要求维修单位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以及规格型号以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换下的配件、总成,维修单位必须交消费者自行处理,不能私自予以“解决”。
在新的规定中,管理部门特别提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寿一明认为,如果真能做到这点,维修技术的相关参数和资料将不再成为4S店的“垄断工具”,车主维修将更实惠。
质保延长双方需签订合同
管理部门要求维修企业对每一辆维修完毕的机动车,必须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反之车主可拒绝交费或接车。对于二级维护、总成修理及整车修理,还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其中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维修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以及结算清单等。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两年。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便是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算起的。新的规定中,机动车各类维修的期限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延长,总成和整车修理的质保期从原来的1万公里或者3个月,延长到了两万公里或者100天;二级维护质量从1500公里或者15天延长到了5000公里或者1个月。
在质保期内,如果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维修单位须及时、无偿返修机动车。而如果这辆机动车因为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单位还得负责为消费者另谋“高手”,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