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新增担保门槛
专家称杭州部分单位此举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7月,又是一届大学毕业生走出校园踏上社会的时候。近日,不少读者向记者反映,除了人们早有所闻的“性别歧视”、“乙肝歧视”之外,不少企业又给应聘者增设了一道新的门槛——求职担保,即必须有当地常住户口人员的担保,大学毕业生才能获得应聘的岗位。
虽然这种类似“担保人”的担保要求在证券、银行、保险、营销、收银等行业已经“非常普遍”,但其强制性和背后隐藏的对“求职诚信”的顾虑,却引发出了不小的争议。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招聘单位在收银、业务、财务等岗位的说明上增添了“非杭州本地人需有杭州户籍人员提供担保”的要求,有的企业甚至用括号注明:本条件必须满足。在对这些企业的采访中,他们更是干脆地说,仅有本地户籍还不够,必须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或者拥有房产、存款等资产证明。对于初到杭州求职的大学生,尤其是缺乏社会关系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找到担保人就不容易了,更不用说让担保人出示资产证明了。
中国计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在评价“求职担保”时表示,“这种做法没有必要”,因为这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的一个双向选择,靠的就是双方的信任关系。他认为,大学生不同于普通的外来务工者,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有学校推荐,也有可信的档案,资料相对可靠,企业的顾虑就显得有些多余了。
法律界人士姚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求职担保”这一要求的提出有违《劳动法》的立法本意,而且在如何认定“担保责任”以及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详细报道
大学生求职担保考验就业公平
核心提示
7月,又是一届大学毕业生走出校园,踏上社会的时候。近日,不少读者向记者反映,除了人们早有所闻的“性别歧视”、“乙肝歧视”之外,不少企业又给应聘者增设了一道新的门槛——求职担保,即必须有当地常住户口人员的担保,大学毕业生才能获得应聘的岗位。虽然这种类似“担保人”的担保要求在证券、银行、保险、营销、收银等行业已经“非常普遍”,但其强制性和背后隐藏的对“求职诚信”的顾虑,却引发了有关就业公平的争议。
现象——
求职担保已成业内行规
来自金华的小韦今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他刚在杭州的一家保险公司谋得一份保险业务员的差使。虽然专业并不对口,但本着“锻炼自己更重要”的原则,他还是非常看重这份工作,几轮面试之后,他就被告知,正式工作之前必须找到两个具有杭州常住户口的人员作为担保。“我想大概是行业比较特殊的缘故吧。”小韦告诉记者,凡是从事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都得找本地人作为担保人,这在保险业都已经是行规了,不管进哪家保险公司都一样。
同样,去年毕业的张杰在进单位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求职的岗位是某银行浙江分行,从事行政工作,和银行业务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进入单位时他还是被要求有相关人员进行担保。据介绍,这种担保在银行、金融、保险、证券这些涉及现金、单据的行业似乎已经是惯例了,还有的同学去超市应聘收银员,也被要求有本地人为其担保。
外地学生找担保比较难
对于初到杭州求职的大学生,尤其是缺乏社会关系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找个担保人并不这么容易。小韦认为,找杭州本地人作担保,是因为公司总部设在杭州,本地人更容易得到信任。
“帮你做担保并不是签个字这么容易,万一彼此了解不够,出了事可是要负责的。”在杭州读书的上海姑娘小张坦陈在找担保人时的曲折。因为家人都在上海,杭州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她只能把担保人的范围局限在同班的杭州同学身上。虽然大学4年,彼此也算了解,但真要签字的时候,同学还是犹豫了。
“当时他就告诉我,他的伯父曾经给一个相熟的老乡做过担保,后来老乡跑了,追债的就要上门来了。”小张告诉记者,虽然最后同学还是签字做了担保,但诸如这样的顾虑还是让人有些心寒,“对那些在外地读书的非本地大学生来说,在一两个月之内找个信得过自己的人来做担保,真的很难。”
在杭州人才网上,记者也发现了不少招聘单位在收银、业务、财务等岗位的说明上增添了“非杭州本地人需有杭州户籍人员提供担保”的要求,有的企业甚至用括号注明:本条件必须满足。而在对这些企业招聘人员的咨询中,他们更是干脆地告诉记者,仅有本地户籍还不够,必须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或者拥有房产、存款等资产证明。也就是说,同是应届毕业生的同学并没有担任担保人的资格。
求职担保引发新“商机”
没有当地的朋友出面担保,那就出佣金向专业的担保公司求助——在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等地,不少无奈的求职者选择了这样的方法来解决找担保人的难题。据广州媒体报道,随着企业用人标准的不断提升,担保公司的求职担保业务也不断升温,而其中大学生来申请求职担保的占所有申请社会人士的50%以上。
作为一项新鲜业务,杭州的担保公司同样也有意尝试。在浙江九鼎担保有限公司的网站上,记者就发现了“个人求职担保业务”一项,担保公司“可以与各用人单位签订担保合同,由被担保人按不同的信用等级交纳百分比不等的担保金,如用人单位由于所录用的人员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将由担保公司来承担”。虽然该公司的朱小姐表示目前这项业务还没有正式运作起来,但描述中似乎早已显现出公司对该业务前景的看好:作为一种社会的公共保证人,担保公司在其中“可以大有用武之地”。而在对其他几家担保公司的咨询中,也有公司表示,“如果有关担保规定符合他们公司的条件,也可考虑受理此类业务”。
争议——
求职者:担保要求不合理但只能接受
“不会犯错误的人不担保也会好好干,会犯错误的人即使担保了也没有用。”大学生吴菲菲评价“求职担保”时有些忿忿不平,在她看来,要求有人“担保”本身就是对应聘者的不信任,既然不信,为什么还要招人呢?
与她一样,不少大学生都觉得用人单位提出这个要求“有些不公平”。营销员、业务员都是当前就业的热门行业,对既没有社会关系,又没有工作经验的外地大学生提出这样的“死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他们进入这些行业的难度。“但现在工作不好找,即使在心里把这个规定骂上一百遍,到最后还是不得不按它去做。”吴菲菲说出了他们的无奈。
但也有大学生认为,“这种担保并非没有必要”,担保其实是起到一种信任约束的功能。有了担保人,对于被担保人就提出了相关的信誉要求,至少是有了道德上的约束力。
招聘方:担保可以让人安心
杭州龙禧大酒店有限公司人事处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他们招聘的是收银主管和收银员,都是直接和金钱相关的职务,因此,作为酒店,担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他们起到一种“保险”的作用,让他们可以安心。为丽桥米线代招市场业务代表的杭州祐康食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韩小姐也提到了相似的理由:在工作中,业务代表往往要经手上万元的应收账款,企业和应聘者大多是初次见面,很难在短时间里确定应聘者的诚信程度。签劳动合同只能表明企业和应聘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有了担保条款则能让企业减少风险。除了怕员工出现“卷款潜逃”的事件之外,有些企业提出担保人要求的原因还包括:避免失去商业秘密,贵重物品被盗,招聘人员轻易跳槽等。
人才中介:企业的做法会挫伤就业者积极性
“作为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我们不赞成企业这样做。这样的做法会在无形中挫伤就业者的积极性,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不必要的隔阂,降低员工的归属感和奉献度,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杭州市专业技能人员交流中心副主任叶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求职担保”现象的存在,也说明了目前用人单位与就业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高校扩招之后,少数毕业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不能很好地调整自己的定位,在就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成熟的、轻率跳槽的现象,随意性大,给一些用人单位留下了不良的印象。保险、银行、证券等用人单位招用财务、出纳、收银等岗位人员涉及金钱出入,谨慎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就业和招聘的过程中,更要强调双方的信誉。
就业指导中心:求职担保没有必要
中国计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有关老师在评价“求职担保”时用了“没有必要”,因为这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的一个双向选择,靠的就是双方的信任关系。
他认为,大学生就业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就业,普通劳动者就业的流动性比较大,很多人之前都不是在本省务工,他们的经历、学历等内容无档可查,有了担保人或由担保公司出面担保的话,企业就能够从侧面来了解一些情况以减少用人单位的顾虑;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有学校推荐,也有可信的档案,资料相对可靠,企业的顾虑就显得有些多余了。
难题——
担保责任成法律真空
法律界人士姚远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求职担保”这一要求的提出有违《劳动法》的立法本意,而且在如何认定“担保责任”以及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从《劳动法》的立法本意来看,它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兼顾用人单位权益的法律。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关系上往往具有实质上的不平等,劳动者在两者中基本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因此法律更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现在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提供求职担保,即收取本地担保人的“保证”,虽然没有直接违反该条的规定,但实质已经有违该条的立法本意。
假如劳动者卷走了用人单位的钱款,用人单位在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时也缺乏相应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应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依据进行裁决,而《劳动法》中却没有任何涉及担保和担保人法律地位的条文,在该程序中,如何认定“担保责任”以及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自然成了一个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