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教人感受美好
文史哲等人文学科,是人文教育的基础。文学,让人感觉生命的美好;历史,寻求的是生命的价值;哲学,解决的是生命的自觉。
我十三四岁时读了巴金的一本小说《憩园》。讲了地主杨梦痴虽然家里有钱,也受过良好教育,但吃喝嫖赌无所不好。他后来偷东西、养情妇,最后失去了工作、家庭,沦为乞丐,但仍恶习不改,最后偷东西被抓住死在牢里。
很多人都觉得他死有余辜,但他有一个小儿子寒儿,很爱父亲。父亲住在破庙里,穿着破旧的衣衫,带了几本线装书,还养了几盆花,寒儿去偷看父亲时会悄悄带上几枝花插在庙门口。
这本书给我的震动很大。从那以后,我脑子里常常有一个穿蓝色绸衫的乞丐,似乎就从我家弄堂尽头的巷子里走过来。我总是出现这样的幻觉,想着自己要给他一些什么东西。上大学以后,这种幻觉还会出现。
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少年时代我的父亲在外地工作,我心里总有着一种对父亲的渴望。人到青年时代,特别需要父亲的形象,直到大学里我遇到了我的导师贾植芳先生,这种情结就完全释放了,我在精神上把导师当作父亲一样追随。大概每个人都会在年少时遇到这样那样的故事,只是有的人不记得了。
《牛虻》对我的影响也很大。主人公亚瑟是主教蒙泰尼里的私生子,蒙泰尼里不能承认这个私生子,只能以教父的名义照顾他。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亚瑟成了革命者,用各种方法抨击自己的父亲。受到自己儿子的批判,使这个老头非常痛苦。我当时不明白私生子是怎么回事,但知道他犯了一个错误,一辈子都很痛苦,不开心。这样一种忏悔的人格,我认为是有魅力的,他比那些伤害了别人却丝毫没有感觉的人更像一个人。
有一次我到巴金家里,他那时候在写《随想录》,他年纪大,手颤抖得厉害。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口授出来,请别人代笔。他告诉我说,写得很痛苦,有时候右手停在那里一个字也写不出,要用左手推一下才可以写下去。这样艰难的落笔写出来的忏悔之言,我觉得是最有力量的文字。
我感觉这样的老人很有魅力,他一点都不潇洒,他总是在考虑一些很沉重的东西,但他们是我们社会的中流砥柱。
社会历史像水一样流过,巴金这样的老人就像水里的一块块石头,拉住了水流的方向。虽然水还在流,社会还在发展,但有些宝贵的东西留下来,这就是精神。否则社会上的人就都活得轻飘飘了。一个活得很轻浮的人,人格上会很低贱。
爱,由美而生
一个人通过与文学接触,会唤起内心很多的感受,甚至是一些灵魂深处的东西。如果一本书让你看得泪流满面、又哭又笑,肯定是对你有震动的,如果看过一本书一点感觉也没有,大概就是没什么收获。
影响一个人一生的,不一定是一本很伟大的书,有时候,一本很普通的书,只要对你的人生有启发,就是一本有收益的书。
文学要解决的,是对生命的热爱,感受到生命是美好的。
要学会爱,首先要感受到美。意大利文艺复兴得以产生,有一个原因是当时的出土文物。文艺复兴之前的中世纪,宗教认为人都是有罪的,只有死之后才能得到解脱。但随着经济发展,文艺复兴时代,人的欲望开始膨胀,就想给自己的这种欲望找到一些理由。正好当时出土了大量的雕塑和文献,像维纳斯那样的雕像虽然残缺不全,但一下子让人感觉到人自身其实是那么美。
古希腊人崇尚武力,所以男人的肌肉都很强壮,雕像也让人感到充满力量的美;女性则都很柔和,我在卢浮宫看到维纳斯的雕像,就不知道她以前是不是应该有手臂。
由美进入爱,是美让你想到为之奉献,不求回报。学生和我讨论到底什么是爱情。我不说爱情,我只说爱。爱就是当你碰到一样东西,你愿意为之奉献一切的感觉;如果你看到一样东西想把它藏到口袋里带走,这不是爱,而是占有、是欲望。父母生病了,你愿意把自己所有钱拿出来给他们治病,需要输血,你马上伸出手臂献血,这就是对父母的爱。进而论之,爱事业、爱国家、爱你的爱人,在感情上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