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怀疑产品质量要十年后付款 商家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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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29日 17:46: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因为一个小细节,引起了顾客的强烈不满。在协商时,顾客提出以十年为限,到时候再付清剩余部分的钱。商家无奈之下欲投诉消费者,却不知上哪投诉。
王女士是外地人,在衢州市区开了一家太阳能专卖店。6月28日,该店售出的一台太阳能,安装时工人员把水箱后面编号的三个尾数抠掉了。对此客户强烈不满,结余款时,对方以此为依据,拒不付钱。
对于为什么会抠掉那三个尾数,王女士解释,那台太阳能是从其它专卖店借调来的,抠去后三个号码,只是为了防止串货。然而,这样解释对方不能接受。
之后,专卖店方面提出更换热水器或退还订金,均被对方否决。最后,对方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因为安装的工人说热水器可用15年,他要保证能使用10年。“2000多元的余款,也要到10年后再来结清。”
王女士说,在衢州做了7年的生意,这样的事还是头一回遇到。热水器总价加上安装费用,总共2500多元。“现在,我只收到150元定金。”
2000多元钱不能算是一笔小数目,一个月的时间内,王女士就没闲着。找了当地的派出所,听完王女士的陈述后,民警认为属于买卖纠纷,建议她向消协反映。协消的工作人员接待后,对她的答复是,消协受理的都是消费者投诉,对于商家投诉消费者,这种事以前还没有遇到过。“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就想找个讲理的地方。”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法律工作者曾先生。曾先生认为,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提出合理要求,但“十年后再付钱”的说法,显然不符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习惯,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如果协商不成,建立王女士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此事。”13905708222 13905709555热线
来源:
衢州日报
作者:
祝建辉
编辑:
盛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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