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方多次沟通,上周六,易初莲花终于向金大伯做出书面道歉。至此,历时半个多月的“牛奶超保事件”终于圆满解决。
“牛奶事件”消费纠纷维权回顾
●7月14日,金大伯在易初莲花购物,发现随饼干赠送的牛奶过期41天,他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事件,要求超市给予书面道歉,但遭到易初莲花的拒绝。
●7月21日,在没有得到满意回复的情况下,金大伯向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投诉。
●7月22日,经每日商报联系,朝晖工商所受理了金大伯的投诉,并与每日商报记者一起去易初莲花超市,为金大伯的“牛奶超保事件”调解,但没有结果。
●金大伯的遭遇经每日商报报道后,激起广泛共鸣,绝大多数读者都支持金大伯的合理要求,但超市认为他们有权选择口头道歉。工商部门对易初莲花的“牛奶超保事件”立案查处。
●7月26日,“牛奶事件”风波未平,又有读者投诉易初莲花大米变质。工商部门再次为金大伯和易初莲花主持调解,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金大伯做出让步,但易初莲花仍然坚持不肯书面道歉,营销专家对此表示不可理解。
●7月28日,杭城超市同行对“牛奶事件”纷纷做出反应,有大型超市复印每日商报连续报道发至各门店,把“牛奶事件”作为危机公关的活教材。
●每日商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关注。7月29日,物价部门对易初莲花进行专项检查,认为超市涉嫌价格欺诈。
●7月30日,工商部门第三次为金大伯和易初莲花主持调解。
终于拿到书面道歉 顾客表示非常满意
7月30日,周六。朝晖工商所所长放弃休息时间,专门为金大伯和易初莲花主持调解。
调解气氛很融洽。超市工作人员向金大伯递上道歉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给金大伯购买的牛奶饼干办理了退货手续。“我们很感谢像金大伯这样的消费者,也欢迎他下次再来超市购物。”工作人员说,金大伯的投诉是对超市工作的一种鞭策,他们会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超市工作人员也表示感谢每日商报的报道,欢迎媒体监督。
金大伯拿到道歉书后,认真看了一遍。他说道歉书上牛奶的过期时间没有注明,希望能补充清楚。超市工作人员立即满足了金大伯的要求,金大伯对调解结果感到非常满意,他说下回还会去易初莲花购物。
此外,朝晖工商所表示,他们会积极履行工商行政监管职能,将对超市出售超过保质期商品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行政处罚。
其他投诉均有反馈 大米事件妥善解决
近来,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还接到了不少关于易初莲花的投诉,超市对此一一做出反馈。
对于郑女士、汪先生买到“问题大米”的事件,易初莲花方面已经登门道歉并退换了大米,两位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汪先生说,超市部门经理上门处理,已经很有诚意了,他也就不继续追究书面保证的事情。
俞女士说她买的珍珠米里有黑虫而且还有霉味,希望易初莲花给个说法。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俞女士不能出具购物小票,一时难以办理。市消费者协会陈副秘书长提醒广大消费者,超市购物小票是商品交易的一个凭证,消费者在购物结束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购物小票,以便能在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时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郑大妈在超市广场摔跤的事件,易初莲花表示,他们已经从道义上给予了帮助。因为当初大妈摔跤的地方属于公共场所,并不在超市的范围之内,尽管如此,超市还是帮大妈及时叫了120,并送郑大妈去医院急诊,同时支付了所有急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