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社会实践,浙江学子“乡村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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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04日 07:47: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学子乡村第3记:
●村民自治光有感性还不够
●调查团队:浙江工商大学“民基”暑期实践小分队
●调查地点:金华市武义县后陈村等7个村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已经近7年,根据这部法律,目前全国大多数农村村委会完成了4至5次的换届选举工作。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就是这样一部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在我们所获得的361个有效样本中,78%的人竟然还不知道有这部法律,只有22%的村民表示知道这部法律。
在被问到“你认为村委会选举重要吗”时,有75%的村民选择了重要,19%的村民表示选举并不太重要。这似乎出现了一个矛盾:既然大部分村民认为村委会选举是重要的,那为什么仅仅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人知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呢?
在农村,村民们已经通过实践证明了:选出一个优秀的村干部(村长)对自己、对集体都将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但这种重要仅仅停留在意识的层面,是感性的。大多数村民并没有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对选举进行深刻的认识,即缺乏对选举的理性思考。因此在个别地方,小农意识在选举中有了市场。所以,当看到个别候选人用不正当手段在为自己拉票时,他们并不认为这是违法,当自己手中的选票被一包香烟“搞定”时,他们也不会感觉到自己的选举权利正在被人剥夺。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被调查的每个村庄都有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但从村民口中得知,开此类会议的频率很小,而且,由于准备和宣传不够,参与的人往往并不很多。调查显示,40%的村民认为村里的重大决策是村支书决定的,20%的村民认为是村委会主任决定的,5%的村民认为是乡镇领导决定的,只有11%的村民认为村里的重大决策是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另外24%选择了“不清楚”。
实现民主监督的前提是村务要公开,据调查数据显示,53.85%的村民表示,村务公开对自己非常重要,24.62%的村民表示一般重要,21.53%的村民认为村务公开可有可无。从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村民还是非常关注村务公开的,因为这毕竟直接关系到自身、集体的利益。当被问到:“您相信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吗?”仅有14%的村民完全相信村务公开的内容,52%的村民部分相信,而34%的村民完全不相信。既然不相信,也就何必去看。在一个村访谈时,我们看到在一个张贴着几张过时通知的村务公开栏橱窗前,杂草已经很长了。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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