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区只有一个业主委员会,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位于西溪路上的西湖家园却“别具一格”,同一小区划分成了别墅区和公寓区,以别墅区为主的部分业主绕开业主委员会成立了“自治管理小组”,自行收取物管费、卫生费,而且还跟原来业委会打起了价格战。
现状:自治组跟业委会打起价格战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西湖家园,小区两侧分别是公寓楼和别墅楼,别墅楼周围还用栏杆围了起来。
一位正在公寓楼前工作的清洁工人李阿姨无奈地告诉记者:“我去别墅区打扫曾被里面的人赶出来,说他们那里不归我们管。”
记者了解到,别墅区的“自治组”为了争取到小区内更多业主的支持,还跟业委会打起了价格战。“无论收取什么费用,他们都要比业委会的收费标准便宜几毛钱,还常上门推销。”公寓楼的住户唐阿姨说。但别墅区的刘先生则认为,哪个收费便宜就该把钱交给谁。
业主委员会主任唐志新告诉记者,此情况已向区房管局以及街道社区反映过,尽管这些部门贴出通知,要取缔违法的自治管理小组,可他们照样行事。
原因:业委会成立一波三折矛盾多
西湖家园现有住户172户,其中公寓楼120户、别墅36套、排屋16户。闹独立的以别墅区的几位住户为主。
据业主讲,2001年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其中既有开房商的代表(开发商买了自己开发的房子),又有业主代表。2002年1月6日,原业主委员会其中的5个成员脱离原业委会,抢先一步上报到西湖区房管局,成立了一个9人业主委员会。
消息传出后,小区内一阵骚动,业主们纷纷抵制9人业主委员会,最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小区内重新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出了新的业主委员会。但是别墅区的部分业主竟成立了“自治管理组”,宣称将自主管理别墅区。
据别墅区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公寓组”所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年龄偏大,在账目管理方面也不够透明。“我觉得我们小区必须重新再进行一次选举,而且两边都要有代表参加。”该业主说。
问题:相关部门无法可依无计可施
说起西湖家园的“自治管理组”,西湖区建设局物管科的计科长头疼不已,他表示,“自治管理组”违反了物管法,按规定是要取缔的,但聘请保洁人员属于业主个人行为,物管科无法插手管理。
“我们牵头协调了多次,可业主间相互不信任,说什么也不肯和解。而目前的物管法又不够细致齐全,我们找不到相关法律依据来管理,实在是无能为力。”计科长叹道。
今年7月,社区公布小区内必须统一管理,否则将采取强硬措施。社区还特派了一个干部在西湖家园蹲点管理,但“自治组”依然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