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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早报《物美超市,你无权强行“索赔”》一文刊登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读者认为,即使小牛做错了,超市也不能对她处以高额罚款。如果超市的做法正确,那么如果收银员多收了顾客的钱,超市是不是也应该按“1赔20”的惯例赔偿消费者呢?
读者反对超市高额罚款
读者吴先生看了早报后,一直很气愤。他告诉记者,前天晚上,他在易初莲花购物,结果收银员将他买的一瓶花生酱重复收费了,事后他偶然核对小票才发现有误。吴先生要求超市赔偿,但超市只说了声对不起,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吴先生认为,市民出于对超市的信任,购物后很少核对购物小票,即使收银员多收了钱也不知道。超市对顺手牵羊的人处以高额罚款,一旦自己犯错却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如果超市坚持对小牛的处理,那么今后一旦发现收银员多收顾客的钱,超市也应该以货物单价的20倍比例赔偿消费者。
市民李小姐认为,超市可以对确认有盗窃行为的人实施索赔或者罚款,但在事实未弄清之前,比如有些消费者结款时漏结,或家长带着很小的孩子采购,孩子手中拿了东西,家长却没有看到等情况应慎重对待。不能放过一个小偷,但也不应冤枉好人。
物美超市否认高额索赔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物美超市文一店有关负责人,对方却一口否认:“我们这里从来没有罚款或者强制高额‘索赔’,一般经过教育或协商让其补缴窃物款走人。”
物美超市文一店值班经理金杰告诉记者,罚款或者强制高额“索赔”肯定是不对的,他们超市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但来超市购物的大多数是学生,而学生遇到被“抓”这样的事情一般会主动要求不要送到公安部门,而希望协商解决。记者问及超市在处理小牛一事时她是否在场,金经理表示:“我只管超市运营,其他事情不是很清楚,具体要找安全防损部。”记者又找到安全防损部一位姓孔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无权回答记者任何问题。物美门口保安表示,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他们会将小偷送到公安部门或者让其补买单后放人。据介绍,该超市几乎每天都能抓到偷窃者,但记者了解到,近期超市所在的翠苑派出所并没有接到过类似的案例。
业内人士承认超市罚款惯例
记者就此事在杭州其他超市采访。某位负责人听到物美超市负责人的说法却不以为然:“要说现在超市罚款问题没有前几年严重,这我信。因为大家都知道擅自罚款违法,怕闹翻了出事。但要说哪家超市抓到‘小偷’从不罚款或者不高额‘索赔’,我闻所未闻。”
另一业内人士介绍,超市对偷窃者进行罚款或者强制高额索赔之所以能行得通,是因为抓住的大多是偶然偷窃者,而很少有惯犯。被抓住的偶然偷窃者一般很在乎名声,超市对此往往以要通知单位、家人或校方的手段先漫天要价,偷窃者再就地还钱,最后“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罚款额。超市从抓住的偷窃者身上最大限度地补回了部分损失,而偷窃者也保住了名声。
超市处罚不能违反法规
记者昨天再次联系小牛。她表示,物美超市强制“索赔”绝不会有假,与她同时接受“处罚”的还有其他人。她认为,“超市专抓学生罚得重,主要是学生害怕被校方知道,即使认为超市做法不对,也只能忍气吞声。”
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今年上半年,杭州某学生在超市‘偷’东西后,在超市保安处登记了身份证、电话号码等,交了1000元罚款。没想到此后超市内竟然还有人给他打匿名电话“索钱”。被逼无奈的学生最后只好向消协求助。
消协认为,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单位,超市付出了大量财力、人力维护超市治安秩序,但即使擒获超市内的行窃者,依据现行法规,也很难“有所作为”。为求得经济利益,长期以来的事实是,超市对行窃者擅自罚款、高额赔偿等业内“行规”大行其道,这一违法行为应该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