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消耗多付钱
用市场机制推进补偿功能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重要原则,就是资源环境的利用开发受益者,有责任向提供优良生态环境的地区和人们提供适当的经济责任补偿。因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的,责任主体不仅有责任修复生态环境,而且有责任为此对受损者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为此,我省将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处罚所得资金由各级财政充实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因上游地区排污导致水质不达标,对下游地区造成重大污染的,上游地区应给予下游地区相应的经济赔偿。
“那些比一般人占有、甚至破坏了更多环境资源的人应该是掏钱‘埋单’的主角。”省环保局生态处有关人士说,去年我省就已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环境资源中得益者要对上游地区补偿;对环境资源占用得多,也需要回报环境。这是生态补偿办法的另一原则。
矿山开采就是很好的例证。据悉,在生态补偿的机制下,我省有关部门建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目前为止已收到备用金1.27亿元。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中,生态补偿机制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保证了六成以上的资金都用于欠发达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
这一点深得环保学者朱荫湄的赞许。作为浙大学者,她曾赴美专门研究“矿山复垦”的课题。她介绍说,按美国的做法,一块地如果有人要申请开矿,必须向州政府申领许可证,同时还得交一笔押金。这笔钱是政府请专家测算出来的,是矿产开采后恢复原有的绿化植被所需要的资金数目。政府把这钱存在银行里,一旦通过了环境修复验收,连本带利还给开发商。
生态环境修复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复种三年后,不需要别的添加剂或者辅助手段,树木草地均能存活。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规避了矿主中途破产,给环境造成的破坏无可挽回;由于政府雇人复种会比矿主自己复种代价要高,矿主一般都会自己主动复种;而时间的设置,又极大地激励了开矿主尽早复种的积极性。矿主为了尽早拿回押金,往往在作业面转移的同时,对废弃的作业面立即着手复垦。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我省体制机制优势,积极探索资源使用、取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模式。
嘉兴的秀洲区是我省最早推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在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后,环保部门向企业有偿分配初始排污权,以后秀洲区内无论是新建还是改、扩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都必须控制在这个范围之内,分配的排污权用不完的,可通过市场进行转让交易。而在义乌、慈溪等地则在水资源的取用和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交易等方面进行各种有益尝试。这种市场化机制正在成为我省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力推动者。
补偿不是终极目标
目的是为催生新的发展观
当环境资源使用者从口袋里掏出“真金白银”时,他可能不会再认为生态环境是免费午餐,可以任意消费。但这决不是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最终目的。付费,最终是为了让国人更好地建立起科学发展观的概念。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2005《财富》全球论坛上说,中国政府将调整行政规划区域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他说,要保证可持续发展纲领的贯彻,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可持续的制度框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就是其中之一。
在德清,虽然今年刚开始实行明确的生态补偿机制,但早在两年前,他们就实行了双重考核标准。简单地说,“西部地区生态保护方面每取得1分,抵得上东部地区招商引资的10分”。这一考核机制,大大改变了德清西部乡镇干部的政绩观。作为水源涵养地的德清西部地区,现在不仅不再接纳可能造成污染的工业企业,已有的企业也开始陆续迁出。这样的例子,在浙江还能找到许多,比如安吉,为了生态保护,不但推拒污染项目,对畅销市场的高山蔬菜也着眼水土保护,把政策从“鼓励”调到了“限产”。
另一个消息是浙江被列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工作。自2005年起,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中,引入万元产值主要原材料、能源、水资源消耗的“三废”排放指标,以全面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状况。更为意味深长的是,浙江、四川、内蒙古三个省区开始把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的试验。据潘岳透露,考核结果将在2006年年底向社会公布。
环境有价,环境亦无价。生态补偿机制决不是花了钱就可以随便污染环境的机制。为污染掏出的“真金白银”并不能真正抵消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何况环境专家早就警告说,污染容易,治理难。有许多环境影响是要历时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
说到底,生态补偿机制,就是对世人的警醒——我们一切行为都会为环境付出代价。这种观念的树立,为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