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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企业择取人才定出个条件,“血型决定你有没有机会”。
“招聘竟有血型要求”
昨天下午,在宁波大学读大四的吴同学向记者反映,近几天在关注一些招聘信息时发现,有家企业居然提出了血型要求。在吴同学的指点下,记者看到了这则10月12日发布的招聘信息:“因公司发展需要,诚聘下列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O型血,浙江人。文员1名,女性,26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A或AB型血,浙江人。”
“挑血型是为了挑性格”
血型怎么也成了招聘条件?记者随即连线发布这条信息的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金先生解释,这样做是为了人与岗位的最佳结合。他认为,血型对人的性格影响巨大,许多人虽然工作很努力,却长期不能胜任某一岗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身的性格与岗位的需求不合拍,这其中就有血型的作用。金先生解释道,O型血的人包容性强、协调能力强,工作有闯劲,A、AB型血的人做事认真、仔细、踏实,所以在这次招聘中,就作为应聘办公室主任和文员的要求提了出来。
“我们不会搞血型限制”
市人才市场评荐部主管施小姐认为,他们在评估人员能力素质时,主要通过面谈、背景调查以及专业测试的方法进行,其中性格测试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简单地以血型作为评判性格的主要标准不太合适。金星文具礼品(余姚)有限公司、宁波丽晶时代线缆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企业招人主要看他的实际工作能力,可以通过面试、试用来考察,发布招聘信息时,对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等作出要求是必要的,但血型标准靠不住,把它作为招聘条件有些滑稽,对应聘人员也不够尊重。
“如此规定太不尊重人”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四学生小姚已在一家报社实习,她说,一个人的性格养成受他的生活经历、受教育程度等后天环境影响很大,企业在招聘中搞血型限制,十分牵强。再说了,你连试都没试过,怎么知道我胜不胜任,对人太不尊重了。在读大一的浙江万里学院学生鲁威说,我觉得血型和性格没什么关系,我是A型血,但我很外向,很多人觉得我是B型血的。用人单位如此制定游戏规则,没有以一种平等的态度对待我们。
“用人单位不得进行就业歧视”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东波教授认为,从前几年招聘挑性别、挑年龄,追求高学历,到近几年出现的挑身高、挑相貌,直到目前出现的挑血型,形形色色的限制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怪现象。虽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最终使经济利益和个人好恶成了一些单位选用人的惟一标准,忽视了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他认为,一个人的性别、血型、出身、民族、种族、肤色等是无法改变的,在就业问题上,不应因这些因素的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否则,就属于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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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起典型的就业歧视案
张静,25岁,天津市南开区人。在求职路上奔波多年,因其相貌限制,上千次的求职都以失败告终。在艰难的生活困境下,张静向媒体求助,希望得到一份工作以糊口。消息见报后,一养老院聘用她成为护理员。同时,一家整形美容机构主动提出为她免费整容。经过一系列手术,张静的面部轮廓及五官容貌已有很大改善。
2003年4月,浙江一大学生因体检查出“小三阳”落选公务员,进而怨恨并杀死经办人;
同年,安徽一名23岁男青年也因为体检查出感染乙肝病毒而落选公务员,后来一纸诉状把当地人事部门告上法庭,最后在这起“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官司中胜诉。
2004年2月,一位湖南籍女大学毕业生在准备报考公务员时发现,该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第二十二条规定:“女性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块,外阴无炎症、溃疡、肿瘤,无子宫脱垂,为合格。”于是打电话给《中国妇女报》,将这项对女性具有“歧视性”的体检标准诉诸媒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该省对此项体检标准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