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止农村食物中毒 规定大型聚餐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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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02日 14:15: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防止霍乱等流行性肠道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浙江省近期启动了农村大型聚餐申报备案制度,规定农村百人以上聚餐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
全国各地农村因家庭集体聚餐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近年来屡见不鲜,但目前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却未将其纳入强制监管范围。为尽可能避免因此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浙江省决定把农村家庭集中式办酒纳入卫生管理。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要求,各辖区要制定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凡家庭或非经营赢利单位举办的一次就餐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各类聚餐活动,由举办聚餐的户主和承担加工的乡村厨师提前3天向当地乡、镇卫生院防保中心或卫生监督分所申报备案。申报内容有菜肴清单、原料来源、加工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举办人、承办厨师的基本情况,场地卫生条件等。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将对已申报的乡村家庭聚餐根据季节特点和聚餐规模实行分类指导,并由申报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其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防保科或卫生监督分所指派专业人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乡镇卫生院防保科或卫生监督分所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卫生监督机构将指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凡申报地或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聚餐加工场所条件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有权禁止或限制举办群体性聚餐。
另外,卫生监督部门还将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调查摸底、健康体检和卫生法律、食品卫生基本知识的培训。对健康体检合格并通过培训的乡村厨师,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体检培训合格证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合格证享受食品从业人员同等待遇,在有效期内从事其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可免体检和培训。
目前,杭州、丽水、衢州等6个市、县(区)已率先开始推行100人以上大型聚餐的申报备案制度。(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张乐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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