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要到了,民工是否能顺利地拿到自己的工资?日前,记者来到有“建筑之乡”称号的浙江上虞市了解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建筑工地转包多、用工大、人员流动频繁,民工工资管理历来是个难点。春节前夕,记者到全国著名的“建筑之乡”——浙江上虞市了解民工欠薪情况,发现在年关时节,当地领导无需为民工欠薪而犯愁。
在有关部门的引荐下,记者到德盛建设集团建筑公司实地调研。该公司是上虞建筑业的骨干企业,每年承接的业务量在15亿元以上,每年的用工需求1.6万人以上。可问起民工工资的发放,老板和民工的回答一模一样:月月按时发放,从不拖欠一分钱。
“我从不担心自己的工资问题。”在上虞市公安局指挥技术中心工地,谈起工资话题,江西籍民工陈宏军一手指着墙上的出勤表,一手翻着自己的记工册说:“你看,老板让我们两头核对,怎么还会有差错?每月15日发工资是雷打不动的。”
据了解,德盛建设集团预防欠薪有一套“绝招”:跳过包工头,由项目财务部直接发放。陈宏军告诉记者,他一进德盛集团,就凭身份证进行登记,然后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中写明了集团将按劳动天数按时向工人支付应得劳动报酬。签好协议后,他就被编入民工花名册,每天出勤都由班组长记工,记录情况上墙公开张贴。每月15日前,班组长填写职工工资清算单后,陈宏军核对签字,然后就可凭这张单子直接到财务部领到工资了。
作为一家用工量较大的建筑企业,德盛建设集团以前由于民工工资管理不够规范,每到年底难免出现民工到公司讨工资的事,甚至发生过包工头携款潜逃、上百民工到公司吵闹的事件,严重损害了上虞的声誉。痛定思痛,德盛建设集团从前年开始,实行了“四先四后”的工资发放原则,并严格把好“三关”,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集团副总经理何之骥介绍,“四先四后”原则,就是在发放顺序上坚持一线工人优先,即做到先兑现工人工资,后支付工程材料款;先发放外包队伍工人工资,后发放基本队伍工人工资;先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后发放管理人员工资;先发放基本工资,后发放奖金福利。
所谓“三关”,就是指项目承接、工程转包和用工管理三个关键点。在承接和转包项目时,公司认真对业主和项目经理实行考察。信用度不高或资金实力不够的,坚决不予承接或转包。去年上半年,上海有一个30层高楼的土建工程,但需垫资3000万元,公司考虑再三还是放弃了。在项目经理管理上,公司首先考虑用知根知底的“老人”,在业务扩大必须招用“新人”的情况下,也必须通过各种渠道摸清对方的信誉度、支付能力、管理能力等。假如有项目负责人不及时发放工资,公司则从该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中扣除后直接发放,并将该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公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活动。
企业出狠招,根子在机制。上虞市市长徐文光告诉记者,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上虞在浙江全省率先出台企业欠薪预警及处置办法、实施网络延伸、关口前移,构建起在时间和空间上全覆盖的企业欠薪综合治理机制。新的清欠机制重点在于两个方面。
首先是变职能部门“独脚戏”为全社会的“大合唱”。市、乡镇两级都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门班子,建立欠薪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主抓和协助职责,并规定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是处理欠薪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或所属企业每年专项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发现欠薪苗头必须在5日之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书面报告。劳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3日内组织调查。工商、经贸、公安、建设等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措施,工商部门还把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其次是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警。目前,上虞市所有建有工会的企业,都与工会组织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所有企业每月必须如实填报工资兑现及拖欠情况表,报送主管部门,逾期不报则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企业发生重大情况无法按约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事先或逾期之日起3日内主动报告,提出具体处理方案。
徐文光说,民工是企业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我们必须对每一位民工负责。上虞的目标,就是要打造“零欠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