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遭遇劳资纠纷或者工伤事故,大多外来务工者都会因费用和时间问题,选择放弃。但在永康,外来务工者打官司,不但有志愿者提供法律援助,还有政府为他们买单。
一年为外来工索赔90万元
来自河南汝阳县蔡店乡冷铺村的外来务工者马延强,是永康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他在永康某建筑工地从事泥水工工作。2004年10月7日,因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身体瘫痪,光抢救费用,就花了4万多元,家庭生活变得非常困难。
在自己索赔无望的情况下,他向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马上派出一名志愿者,通过半年多的努力,2005年7月10日,终于为他向建筑公司索赔到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共计赔付款141650元。当马延强接过赔付款时,热泪盈眶。
2005年,永康市全年免费为这样的贫困外来务工者,追讨欠薪和工伤索赔共计184件,其中,追讨欠薪案件126件,追讨欠薪总额18.6万元。工伤索赔案件58件。工伤索赔总额90.4万元。
让外来工维权之路更平坦
“以前,外来务工者维权,确实不轻松。”永康市司法局律公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外来务工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作出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后,才能申请劳动仲裁。企业主对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还可以提出异议,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伤外来务工者要获得赔偿,最曲折的需要经过10余道法律程序,而每道程序都有时间规定,如果每道程序走下来,至少要花两年时间。
“要想得到赔偿,就得走多道程序,这样就造成部分老板钻空子,故意拖延时间的现象。如果每道程序都走一遍,受伤的外来民工拖不起时间,很多就会放弃应得的赔偿。”该工作人员说。
按案件类型给予费用补贴
“去年,永康市针对外来务工者等弱势群体,在参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件》规定的基础上,降低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永康市司法局律公科的工作人员说。
2005年5月,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地媒体,公开招聘了5名法律援助自愿者,作为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均有律师资格,这为外来务工者维权提供了队伍保障。
对追讨欠薪的外来工提供法律援助时,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受助者不花一分钱就能打官司,其间所需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工资等费用,均由财政列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以案件补贴形式发放,具体标准为:民事案件600元/件,刑事案件300元/件,调解150元/件。仅2005年,永康市财政就拨入15万元,作为援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