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认死理”的汉子
但维权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尤其是为了“一帮打工仔”、“一些外地人”。
“是你管的吗?!”“你管得了吗?!”面对突然出现的替民工讨要工钱和说法的“娘家人”,用人单位哪里肯买账。陈有德和他的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无数次地面对这样的讥讽和诘问。
但陈有德不怕。他认定这个死理:“做人做事都要讲良心和道德,更要讲法律。作为工会干部,为职工群众维权天经地义。摁住良心带着法,就不信没有讨不回的公道!”拿准了这个“死理”,大到伤残赔偿,小到民工的伙食,只要民工的权益受到侵犯,他一概往死里较真。往往为了几百元的工钱,他和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一次次地登门,一遍遍地协商、调解,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1997年5月27日,上海某电梯公司义乌分公司职工虞修明与工友受公司委派,到东阳安装电梯,由于脚手架横板断裂,两人从18.5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工友当场死亡,虞修明重伤,被鉴定为工伤六级。但面对巨大的不幸,公司却不愿给予应有补偿,轻描淡写打发了他。
为了工伤补偿,虞修明整整打了5年官司,有过4次劳动争议仲裁、7次法院诉讼……2002年5月30日,遭遇无数次挫折的虞修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义乌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这明显是一起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听了虞修明的遭遇,陈有德又是气愤又是同情,他不信这个理,下定决心要为虞修明讨回公道。
陈有德带人到杭州,专门找法律专家咨询。接着,委派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虞修明的诉讼代理人,开始了又一次诉讼。并以金华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连夜奋笔写下《该判还是该裁?该拖还是该决?——虞修明工伤赔偿求助案引发的思考》一文,呈交给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对这个拖了5年的棘手官司,义乌市人民法院组织了4次庭审。在法庭上,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为虞修明据理力争。2003年5月6日,法院做出判决:电梯公司支付虞修明各项工伤补偿款10.7万元。
对侵犯职工权益的老板,陈有德没有任何情面好讲。但对农民工,这位“黑脸主席”却始终以兄弟相待,发自肺腑地体贴。
职工维权中心的王冶清忘不了,有一次,陈有德跑了6趟,才为几名农民工追回了1300元欠薪。为表示感谢,几位农民工非要请他吃饭。那是一家路边小店,油腻不堪,蚊蝇乱飞,陈有德没有拒绝,乐呵呵地要了一碗面条。等到所有人面条下肚,大家才发现陈有德早就悄悄结了账。
没有人说得清几年来陈有德到底帮助了多少外来的民工,但人们不会忘记这样一组数字:2000年10月至2006年3月底,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共受理投诉案件3625起,调解成功3315起;接待集体来访297批5645人,阻止和化解群体恶性事件29起;免费为职工出庭仲裁代理129起;诉讼代理126起;主持仲裁案件138起,共为职工追讨工资及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