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就业”刚性增强
对新的落户政策,本科生也有应变之策。“随便找家单位甚至是需付费的挂靠单位,先把就业协议书签了。”一名学生说。
不过,一周后,这条“妙计”“泡汤”了。6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作出“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的通知”,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落户做出具体规定:由本人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这样一来,让一些真正找到工作的学生也遭遇‘落户难题’。”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金海燕表示,因为很多企业并不急于和毕业生签劳动合同,要“再观察观察”。由此,本科毕业生可能在一段时间处于“黑户”状态,各种利益得不到保障。
“高就业率”将受影响
杭州市公安局户政科人士透露,除了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落户规定还能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打击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就业挂靠中介”。今年5月,杭州本地媒体曾连续报道了当地两家人才中介机构违规从事人事代理、代签就业协议获利的消息。
对此,魏祖平表达了“保留意见”:规范用工行为的初衷是为毕业生着想,但操作中可能产生负面效应。“杭州是‘民企大市’,每年大量毕业生就职非公企业,但这些企业存在不注重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如,根据规定,不管是否处于试用期,只要上了班,企业就应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但很多企业并不急于或并没有意识要签合同。
“规范这些民企的用工行为,更应通过劳动等职能部门逐步推进。”魏祖平认为,“否则,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很多学生会面临失业的危险,或是企业将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转嫁给毕业生。”
各高校的反对声则更强烈。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是,高校鼓励临近毕业但尚未落实工作的学生找中介公司代签就业协议,从而提高本校的就业率,“而落户配套新政出台后,找中介对学生来说已毫无意义。”
据称,在杭高校、教育、人事等部门曾专门为此召开协调会,希望政府出面为毕业生落户提供方便,但目前尚无结果。
被疑将致人才流失
3年前,苏浙沪签署《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为人才区域间自由流动架桥;同时,近来全国各地的人才也纷纷向长三角汇拢,杭州是其中的受益者,“落户新政”是否会破坏良好的“引才”氛围,成了社会包括猎头公司关注的焦点。
“肯定有影响”,人才猎头顾问俞继业认为,因为政策、用人单位的双重原因,很多本科毕业生会对工作城市做出新选择。“在同等条件下,南京等城市将更受青睐。”俞继业表示,当然,新政另外一个可能是促使毕业生放弃观望,先就业后择业。
“毕业生刚踏入社会,对工作的选择并不清晰。”魏祖平赞同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但前提是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包括落户政策———否则,部分用人单位会以此刁难,故意缓签劳动合同或不缴养老保险。”
俞继业推测,只要影响不大,短期内新政的总体方向不会改变,“毕竟,新政对优秀本科生或更高学历人才并不产生影响。”据了解,近年杭州用人缺口主要集中在硕士生、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