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不能买来一肚子气!开发商嘴上说的一套,交房时又突然变卦,如何监管?图纸上明明标的是草地,住进去却发现变成了临时商铺,建设部门又该怎么约束,让买房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昨天,省建设、民政、工商、物价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走上省政协提案办理会,对今年“两会”期间民盟浙江省委的一份提案做出了答复。
这一省政协督办的重点提案直指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五大问题,由于代表的利益较广泛,几乎涉及到每个买房人,因此也被民盟浙江省委老龄委主任、浙江大学教授华明称为“草根提案”。
房产广告争取纳入事前审批
提案摘录:房产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的承诺,等到业主拿到房子时,才发现许多宣传广告中的承诺得不到兑现。虚假广告产生的根本原因和责任在房产开发商,那么,批准广告宣传和监督广告真假的那些政府职能部门到哪里去了?
省建设厅厅长张苗根答复:目前发布房地产广告不需要经过政府部门事前审批,这也是比较混乱的一个原因。省工商局与建设厅将积极向省人大反映,在立法或者修改条例时,对房地产广告作出明确规定和规范,争取将房产广告纳入事前审批。
目前,我们对主要的媒介发布广告,将继续开展24小时的全程监测。今后,工商、建设、规划等部门将对房产广告实施联手监管,综合整治。老百姓发现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我们将一起进行立案查处。
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王钢答复:现在医药广告都要事前审批才能发布,房产这么重要的广告,还是需要审批的,以免发生欺诈现象,我们也将在立法时提出这个建议。
要改小区规划10天内书面通知买房人
提案摘录:房产商广告宣传失真,承诺无法兑现的一个突出现象是房产商在建设过程中,未经过业主同意任意更改售房时合同规定的设计,造成既成事实,侵害业主权益。
省建设厅厅长张苗根答复:如果是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并得到设计单位同意的,将责令房产开发企业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买房人。这种情形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进行处理。(记者注:第24条规定,买房人有权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就认为是接受这个规划变更。反之,如果房产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买房人,消费者有权决定是否退房,并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将严格要求各地规划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事前公示,有些还要举行听证会,如果开发商没有严格按规划施工,超出的面积,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让他们补交土地出让金。有严重影响的,要责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