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水管爆裂了,谁来买单?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业主却迟迟不来投票怎么办?房子装修,到底要不要政府行政许可?这些问题现在都可依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一一解决。今天起,备受百姓关注,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在我省正式施行。
业主大会可行使更大权力
对于业主逾期不参加投票的,究竟算赞同、反对还是弃权?一直都有争议。本《条例》规定,只要已表决的票达到了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这件事就可以由业主大会来决定。
另外,《条例》还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每一房地产权证计一票原则确定,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每满200平方米另计一票。
《条例》上像这样突出业主自主权的例子还真不少。比如,业主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移交给公用事业单位,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观的维护作出约定等等。
对违反公约者“业委会”可起诉
目前,一些业主在小区内饲养家禽、随意改变物业外观、不规范安装空调外机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和安全,很容易引发纠纷。
如今,根据《条例》,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损害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为了方便业主诉讼,有利于业主共同权益的维护,《条例》还规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权益的需要,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物业管理用房有了标准
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用房,应该按多少比例去配置,以前也曾有过争议。如今,《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为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将有法可依。
物业服务合同更具体了
《条例》还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作了细化规定,提倡双方通过具体的合同条款来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内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贯彻实施这一《条例》,今年11月底前,全省各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会开展一次《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一些影响较大、群众较为关注的典型案例。
同时,省建设厅将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快制定完善物业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