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原因:一女子承租车库居住,并擅自重新安装热水器,其男友在车库洗澡后煤气中毒而死。男子父母提出索赔。
-维权结果:法院判决房东和死者女友共同赔偿死者父母26万余元。
悲剧:命丧出租屋
现年26岁的张小娜,是江苏省靖江市人。几年前,她来到江阴市打工,认识了湖北省十堰市人李毅,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2006年2月11日,张小娜通过某房产中介服务部与江阴市民徐玉梅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徐玉梅将其丈夫名下的一汽车库出租给张小娜,租期1年,该房屋仅作为住宅用房使用,限于签约者居住,不得转租或转借等;协议同时注明“房内设施:空调1只、热水器1只、煤气灶1只、油烟机、煤气瓶”。
3月7日晚,张小娜与李毅先后在车库的卫生间内洗澡,悲剧由此发生。张小娜事后向公安部门陈述时说:“李毅洗澡时,感到头昏,便让我拿电风扇对他吹,我拿了电扇,把浴室门打开后朝里吹。这时,我也感到有点头昏,便躺到床上去了。过了约两三分钟,李毅没穿衣服从浴室出来,先坐在地上,后又躺在地上,我问他怎么了,之后也昏了过去,直到3月8日早上我醒来后,打120急救电话。”
不幸的是,李毅终因中毒太深不治而亡,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张小娜也因一氧化碳中毒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4199.14元。后张小娜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复诊,并继续高压氧舱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元。
争辩:责任谁来担
李毅死后,他父母李建彬、邓宝蓉认为,悲剧的发生,罪魁祸首就是房东将车库作为出租屋出租。
4月10日,李建彬、邓宝蓉在与徐玉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来到江阴市法院,一纸诉状,将房东徐玉梅推上了被告席。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徐玉梅赔偿李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计257454.8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审理中,法院依法追加张小娜为该案被告。
徐玉梅辩称:李毅之死与她没有因果关系,她未将车库出租给李毅使用,张小娜未经许可,擅自安排李毅住在车库,张小娜应负主要责任。热水器是张小娜、李毅在居住期间自己安装的,应由他们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为证明其主张,徐玉梅向法院提供了两个证人。车库的原承租人恽某到庭证明,说:“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我租住徐玉梅的车库期间,考虑到原安装的热水器没有通风管,不安全,就在告知徐玉梅后将热水器拆了下来,后就放在水池下面的柜里了。”房产中介服务部的工作人员钟某到庭证明,介绍租房时看见热水器在水池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