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批经适房已满5年上市年限 要卖还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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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02日 10:07: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按照房改房标准:在2001年2月5日前买了经济适用房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的标准来执行。
例如:一套三塘沁园70平方米的房子,总楼层为7楼,分摊土地面积为10平方米,土地等级为5级土地,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大概在2000元左右。
2. 2001年2月5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物价局核定的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房价格之间的差价缴纳;
3. 2003年3月31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房价格之间的差价。
同样以上面那套房子为例,目前市场价格大概在56万元左右,购入价假设为21万元,那么二者之间的差价为35万元,要全部上缴。
从上述规定来看,在2001年2月5日之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与房改房的交易成本相当),但满足这一条件的供应房源如凤毛麟角。而第2条规定中,其商品房价格为物价局下发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批复文件中核定的商品房价格,原则上应该比目前的市场价格要低,但目前尚未见成交案例,也就是说还没有参考标准。而第3条不用说,基本上没有太多利润可言了。
调控政策再限出售
而8月的个税、本月省政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杭州市政府《杭州市个人租赁管理规定》,对于这一特殊保障性质的房产,都做出特别规定。严格限制出租和出售使一些原本打算出租和出售经济适用房的房东止步。一位准备在11月入市交易的三塘经济适用房卖家大叹“想逃也逃不了”。
若以杭州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原本购置的价格普遍在2600~3000元/㎡之间,而目前这批地段较好的经济适用房(如三塘小区、嘉绿苑等)的市场价格已达到8000~9000元/㎡,价格的大落差必将带来税额的高企。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荆海燕 张卉卉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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