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不得低于联盟价 诸暨酒协订价格公约引争议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6:42: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黄酒售价不得低于联盟价
诸暨酒协制订“价格公约”引争议:是多赢之举还是集体哄抬物价
我省第一个酒类《价格公约》将从11月18日开始执行,所有“签约”的造酒企业都必须保证黄酒销售价格不低于1.3元/千克。昨天,记者从诸暨市酒业协会了解到,违反此《公约》的企业将被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公约》一公布就引起各界强烈反响,律师认为此举和《价格法》存在冲突;但有关专家却支持行业协会的举措,认为协会参与市场调节对企业、行业、消费者都是好事情。
|
百联供图 |
事件
出厂价不得低于联盟价
在《诸暨市黄酒生产企业销售价格自律公约》上,记者看到《公约》规定,“自2006年11月18日起,在本市内的黄酒生产企业黄酒出厂销售自律价格为:每斤0.65元……如查实有低于本公约确定的自律价销售黄酒行为的,市酒业协会将对违反者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黄酒企业处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并在行业内通报。”
该酒业协会的周秘书长告诉记者,几年前诸暨有黄酒生产企业78家,现在只剩下19家。其中年销售量最大的有两万吨,最小的只有上千吨,这些散装黄酒主要销往农村。现在,黄酒的出厂价一般为1.1元/千克,但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黄酒的成本价要达到1.2元/千克,业内的恶性市场竞争明显。为此,协会和会员一起制定了1.3元/千克的自律价格,比现行的价格要高出0.2元/千克,涨幅为18%。
“自律价格”剑指恶性竞争
“制订自律价格为的是减少行业内的恶性竞争,维护诸暨黄酒的市场形象。”周秘书长对记者说,成本价1.2元/千克,而批发价格只有1.1元/千克,这就是恶性价格竞争的结果。如果放任这种竞争继续下去,只会让诸暨的黄酒企业越来越少,越来越弱,最终消亡。同时,恶性竞争也会导致黄酒质量下降,这对消费者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业协会绝不允许。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龚曦
编辑:
何始玉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