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结束了,在折腾了10个月之后,温岭江小姐对自己心爱的小越野车的失窃索赔这件事,根本提都不愿意再提。哪怕她刚刚拿到了12.5万元的补偿款。
这是一件很有争议的案子。酒店提供免费停车,结果发生车辆失窃,责任怎么算,钱怎么赔,甚至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持的是“全赔”和“不赔”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
爱车在酒店停车场被偷
江小姐是生意人,今年2月1日晚上她和朋友在温岭一家酒店唱卡拉OK,酒店位于开发区,地段有点偏,但新开张装修富丽堂皇,而且酒店还有个不小的停车场,在酒店消费的客人可以免费停车。
但是,意外就发生在江小姐身上。23点多去唱歌唱到凌晨1点出来,江小姐发现自己心爱的丰田小型越野车不见了。
调出监控录像来看,就在江小姐刚把车停好没多久,就开来一辆车横在江小姐车前,没一会儿,这辆车开走了,紧跟着江小姐的车也开了出去。事后警方怀疑,那辆横在前面的车很有可能就是窃贼的车,停那里是为了打掩护。
江小姐去报了案,但是案子一直没破,江小姐就开始找酒店,但酒店觉得自己没责任。江小姐很年轻,生意人,她觉得既然没商量余地,那就交给法院去办。
不是赔多少的问题
是要不要赔的问题
官司一开打,江小姐再也懒得过问,她一门心思做生意。这边原被告代理律师则炸开了锅,失主江小姐的律师和被告酒店的律师,争的不是赔多少的问题,而是要不要赔的问题,双方观点截然相反。
江小姐的律师说:既然到你酒店来消费,酒店就要为顾客提供财产安全保障,现在车是在酒店的停车场被偷的,酒店要全赔。
但酒店方面的律师不乐意了。他说,第一,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这个偷车速度相当快,似乎就是拿来了另外配制的钥匙开了车就走,高科技啊,动静一点都不大,旁人看到也会认为是不是车主把钥匙给了朋友叫朋友来开。这个没法防。第二,免费停车,而且没有保管合同的,没保管合同,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两方面律师在私下里跟记者交流的时候都说,倒不是因为做了代理的缘故,“我是真的觉得我很有道理”。
这是个法律盲点
今年7月,一审温岭法院判决酒店全赔。当时法院认为酒店免费停车也是为了吸引顾客方便顾客,是一种附属性服务,是作为经营者所提供的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的一部分,存在潜在的可得利益。既然这样,酒店就有义务提供财产安全保障。当时江小姐的越野车评估价是31万,法院判酒店赔31万。
酒店不服就提起上诉。从7月至今又是3个多月过去了,台州中院法官也觉得颇为难办。因为这个问题涉及的是个法律盲点:免费的服务算不算在保管合同内,发生意外是不是经营者就是“全责”。
最后,拉锯战在调解中了结,酒店一次性补偿江小姐12.5万元。
法律界人士分析,这个结果其实很难说法院认为责任在谁,这笔款的性质是“补偿”而非“赔偿”。也许只能婉转地认为酒店存在一定过错,所以补偿。
在网上搜索一下,记者发现类似的纠纷很多,这个问题至今在法律界和宾馆服务业界都还有激烈争论,纠纷最后则大多是调解解决的。